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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安推出“便民38条” 办身份证仅15工作日

2014年03月18日 14:0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济南公安推出“便民38条”办身份证仅15工作日
办理身份证缩短至15个工作日。记者 杜洪雷 摄

  济南公安推出“便民38条”

  办理身份证仅需15个工作日,开通12110短信报警

  17日,济南市公安局一揽子推出38条服务民生新举措,其中包括开通12110短信报警功能,身份证办证周期缩短到15个工作日,推行流动养犬办证年审服务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措施。

  “更加快捷、更加高效、更加方便、更加开放”,济南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陈刚如此总结此次公布38条新举措的原则。2012年2月,济南市公安局向社会各界推出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便民利民四十二条新举措》,受到了社会各界和市民的一致认可和普遍好评。此次推出的38条新举措是适应新时期的发展特点,回应市民对公安工作的新期待。

  在38条新举措中,有9条提出缩短审批办理时限。对此,陈刚解释称:“这是我们进行行政审批改革的实验,简化审批手续,提供审批效率。”例如根据公安部规定,居民身份证办证周期为60日。为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用证急需,济南市在原来多次缩短办证周期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将居民身份证办证周期由现在的1个月缩短为15个工作日。

  开通12110短信报警功能,也是本次38条新举措中的亮点措施。有困难拨打110已经深入人心,但是对于部分特殊群体和特殊环境,拨打电话成为一种困难。“短信报警主要是为听力、语言障碍等特殊群众提供报警服务。同时为群众在复杂场所以及不方便打电话报警等特殊环境下提供短信报警服务。”济南市公安局指挥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道。

  经过多年的努力,文明养犬已经成为市民的共识,公安部门同时也考虑到养犬群众的不便,推行流动养犬办证年审服务。每年5月至9月办证、年审高峰期,组织全市养犬办证点以派出所辖区为单位,深入社区循环开展流动办证、年审工作,缓解养犬群众携犬出行办证、年审不方便等情况。对孤寡老人、残疾人,根据群众申请组织安排流动办证小组,上门提供养犬办证、年审服务。

  此次推出的38条新举措,内容涵盖指挥部、户政处、信访处、出入境管理局、法制支队、网警支队、经文保支队、经侦支队、治安支队、刑警支队、交警支队、巡警支队、公交分局、消防支队等14个部门警种。

  “下一步我们会督促相关警种落实承诺推行的新举措,同时也会进行明察暗访,检查相关单位的执行情况。如果群众在办理公安业务时遇到难题,可以拨打66666110民生警务热线反映。”陈刚说。(记者 杜洪雷)

  新生儿随父落户当场办理 “便民38条”惠及民生方方面面

  畅通民生诉求渠道

  1、民生警务热线24小时受理群众来电。

  济南民生警务平台全面汇集热线电话66666110、互联网站、手机客户端、电子邮箱、手机短信、12345热线、政务监督热线、媒体热线等各种渠道向公安机关反映的民生诉求事项,24小时受理涉及公安业务的咨询、求助、举报、意见、投诉等诉求事项。

  2、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

  公安机关制式警车“上路即巡逻”,按照巡逻勤务“白天见警车、晚上见警灯”的要求,随时接受群众报警求助服务,提高街面见警率和管事率,规范处置各类警情。

  伤情鉴定上门服务

  1、提供伤情鉴定上门服务。

  被鉴定人因身体严重残疾、重度瘫痪等原因无法到鉴定机构进行法医检验的,经被鉴定人本人或家属申请,可由办案单位联系刑事技术人员上门为被鉴定人提供伤情检验鉴定服务,方便群众进行法医伤情鉴定。

  2、开通网上受理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申请。

  当事人提出行政复议、国家赔偿申请,可通过济南民生警务平台网站(http:// www.jnmsjw.gov.cn),在网上提出。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五日之内电话联系当事人了解申请相关情况,并依法办理。

  3、开通网上受理群众信访投诉。

  通过济南民生警务平台网站,24小时随时接受群众信访投诉,实行信访事项网上受理、督办并反馈。对群众网上信访诉求,七个工作日内通过群众预留手机号码短信告知是否受理,四十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情况。

  户政服务更人性化

  1、缩短新生儿随父落户办理时限。

  针对母亲户口在外地、父亲为济南市常住户口家庭户,新生儿(限1周岁以内)随父在济申报出生登记,符合条件、手续齐全的,派出所由原五个工作日办结,调整为当场办结。

  2、缩短市外迁入落户办理时限。

  对符合落户条件、手续完备的市外迁入“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落户,由原二十个工作日办结,调整为十五个工作日办结。

  3、下放外地生源普通高校专科毕业生落户审批权限。

  将原市局受理审批的,经毕业生主管部门同意派遣接收、在我市已落实就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外地生源普通高校专科(含高职)、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在市区落户,审批权限下放至拟落户地公安分局。

  4、简化职工调动中经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的随迁未成年子女落户审批环节。

  5、将居民身份证办理周期由现在的一个月缩短为十五个工作日,临时身份证制发周期由三日缩短为两日。

  6、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时限从提交申请资料至变更完毕,由二十个工作日缩短为十个工作日。

  7、实行流动人口居住证市区、县(市)通用。

  在居住证3年有效期内,在市区、县(市)范围内变换居住地址的,不需要再重新办理居住证,只须向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本报记者 杜洪雷)

【编辑:单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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