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浙江嘉善探索农村宅基地县域流转 试点住房转让

2014年03月18日 21:0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杭州3月18日电(记者 江耘)全国首个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浙江省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近日获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复。18日,记者从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批复》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嘉善探索农村宅基地在县域行政区域范围置换、有偿使用、有偿退出机制,稳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

  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是至今为止惟一的一个经国务院同意由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2013年2月28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了《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方案》。

  2014年1月30日,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

  据浙江省发改委副主任姚作汀介绍,嘉善县域科学发展综合配套改革中,涉及到农民市民化方面具有特色。据他介绍,在全面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允许以农村二轮承包为基础,率先开展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的体制改革,组建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开展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相分离的改革,实现承包权可抵押、担保。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权转让和置换试点。

  同时,全面实施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进一步完善宅基地管理,探索农村宅基地在县域行政区域范围置换、有偿使用、有偿退出机制,稳步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试点。

  方案要求嘉善建立农村产权交易机制。规范县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完善县镇村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市场交易运行机制,建立农村产权市场评估体系,制定完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和交易办法,促进农村各类产权公开、公正、规范流转交易。

  此外,方案还允许嘉善加快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制度改革。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开展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试点,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改革。(完)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