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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种标准化”为过度医疗开了一剂良方

2014年04月02日 11:13 来源:检察日报 参与互动(0)

  贵州省卫计委发布消息,贵州省将扩大临床路径管理病种和试点范围。在所有试点医院,病人从进入医院起,做什么检查、用什么药,都将有“规定动作”的标准化治疗。据悉,临床路径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变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4月1日《贵阳晚报》)

  有人指出时下的医改并不成功,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医疗成本越来越高,国家投入也不断增长,但看病贵的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原因何在?在于医疗本身具有一定的专业属性,若是在标准化治疗无以实现的情况下,技术和专业就可能成为牟利的借口,并让医疗费用在“跑冒漏滴”下不断流失,即便根据医师职级确定的医事服务费不断提高,医疗公益依然难以真正实现。

  大处方、大检查和过度医疗的医疗乱象,不仅令公众深恶痛绝,也令管理部门头疼。同样一个病在不同的时间和医院,治疗成本并不完全相同。比如做一个痔疮切除术,有的医院收费可能很低,有的医院却很高,两者之间差距很大。而在具体的治疗过程中,有的可能会根据病症来开展必要的检查,项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但有的却无所不包而形成大检查。比如一个老汉做胆囊切除术,医院还要做梅毒、艾滋病等辅助检查,从而造成事实上的大检查。据媒体报道,2010年至2011年,新疆乌鲁木齐一位80多岁的老人,因为冠心病住了8个月的医院,可是先后入住的3家医院硬是给他检查了6遍艾滋病和梅毒项目。其中第一家医院共对患者进行化验和检查87项,第二家医院的检查项目是121项,第三家则是95项。为此,患者的子女将三家医院告上了法庭,并指出根据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另外,冠心病患者需要做的体格检查项目和辅助检查项目并不包括梅毒和艾滋病。

  对于冠心病患者有没有必要检查梅毒和艾滋病,院方的解释一般是“为了患者着想”,并往往套上“看病的需要”的马甲,让患者及其家人很难辩驳。而对于患者的质疑,卫生主管部门也往往以“医生可以根据具体病症情况决定需要检查的项目,但应该事先告知患者”。其实,在诊疗本身没有标准的情况下,即便医院告诉患者要检查什么,最终也会变成自话自说的游戏。

  如果没有相应的诊疗标准作参照,有知情权未必有监督权。就像食品安全一样,过没过期、添加剂标准是什么、生产的流程如何、标签标识怎么设计,都有着严格的标准,如此生产者和消费者才能“按图索骥”,共同在一个平台上说话。若是没有标准化治疗的标准,一个病究竟如何看、要做一些什么检查、诊疗的方法和手段是否恰当、什么时候可以出院等,都无以作出一个定论,在医院处于强势并主导一切的情况下,患者的权益就很难获得保障,要么被滞留在医院被过度医疗,要么被提前赶出医院而治疗中止。

  不否认由于个体的不同,医院诊疗存在很大的差异性,但在技术上还是有相应的流程和标准可以遵循。把握大的原则和方向,其他的差异化也就有了“笼子”。临床路径管理病种是一种精细化的需要,其本质就是用技术去解决技术问题,从而达到应有的统一和规范,把医疗的自主权约束在必要的范围之内,从而避免医疗权的滥用,也符合国际精细化管理的趋势和潮流,并最终实现对医疗乱象的源头治理。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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