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中院将推出39条司法公开措施以提升司法公信
中新网西安4月8日电(记者 冽玮)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8日向社会通报称,该院将集中推出39条司法公开措施,包括立案公开、庭审公开、执行公开、裁判文书公开、裁判依据公开、评估鉴定拍卖公开、服务保障公开等。旨在强化审判程序公开,推进阳光司法;推进审判结果公开,提升司法公信;确保审判辅助事务公开,提供优质司法服务;深化政务审务信息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任高潮表示,该院公布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着力打造阳光法院的实施意见》,其中39条司法公开措施是对以往工作经验的总结,也是对将来工作方向的确定。
这些措施着力在十个方面力求突破创新:一是正在积极建设、争取尽快开通12368公众信息网络平台,构建审判信息查询系统。今后12368公众信息网络平台将通过电话、短信和网络方式向当事人及时提供能够公开的所有审判执行信息;
二是规定所有公开开庭、听证审理的案件,除法定不允许旁听的人员外,参加庭审旁听的群众,经出示合法身份证件,通过安全检查,即可进入法院旁听,不得设置其它障碍;
三是规定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除因客观条件限制,一般应当允许新闻媒体参与旁听报道,保障新闻媒体的正常新闻采访权,努力形成与新闻媒体的良好互动;
四是积极推进裁判文书上网公开,除依法不予公开的案件外,生效案件裁判文书一律上传至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
五是积极推进鉴定、评估、拍卖活动公开,通过摇号确定中介机构,通过市场交易平台或者互联网竞价公开拍卖,确保公开公正;
六是逐步实现对庭审过程的同步录音录像,努力做到凡案必录,依法向社会公众、媒体和当事人提供查阅服务;
七是通过官方网站公开立案流程、收费标准、诉讼程序、审判业务庭和审委会组成人员等审务信息和法院组织机构、工作职责、重大工作举措等政务信息,实现各类司法活动的阳光运行;
八是通过向社会公开选任方式建立案件质量、裁判文书质量评查队伍,实施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司法监督;
九是着力加强内部公开管理,通过构建规范的审判层级管理机制,有效约束和保障司法权正确行使,为司法对外公开奠定坚实基础;
十是积极开展庭审微博直播和视频直播,利用新兴媒体和信息手段,拓宽司法公开的受众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