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兵团实现法律援助基本覆盖
中新网乌鲁木齐4月9日电(记者 戚亚平)9日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局获悉,近年来,新疆兵团司法局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目前14个师、13个垦区均建立法律援助中心,30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基本涵盖到各连队、街道、社区。
据了解,2009年,新疆兵团司法局推出为困难职工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新的便民利民十条措施,保障民生。以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在促进新疆兵团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目标中的积极作用,切实解决困难职工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实现“应援尽援”的工作目标。
该法律援助十条措施提出,要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不断推进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向基层延伸,依托连队、社区和企事业单位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实现师、团(街道、企业)、连(社区)法律援助全覆盖。并将团场职工群众、外来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理作为重中之重,进一步畅通快速办理案件的“绿色通道”,确保广大困难职工群众、外来农民工权益纠纷案件及时通过法律渠道予以解决。
新疆兵团司法局党委书记何玮介绍称,新疆兵团司法行政工作涵盖面广,涉及职工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法律援助工作作为一项法律服务职能,主要负责受理、审查法律援助申请,指派律师或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符合条件的职工提供法律援助,保障经济困难职工获得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
记者了解到,为方便职工群众,新疆兵团还开通了“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安排专人值守,专门为经济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咨询。目前,新疆兵团、师两级司法局均已建立自己的门户网站。
2010年,新疆兵团将法律援助列入党委“十件实事”民心工程,当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399件,受援人总数4061人,为困难群众挽回损失或取得利益4465.1万元人民币。接待来电、来访咨询总数近万人次,代书1261件。
据悉,目前,新疆兵团还建设有193个基层法律服务所,3727个人民调解委员会;85%以上的矛盾纠纷在连队、社区得到及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