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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将产科急危重症抢救等纳入大病

2014年04月26日 12:01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获悉,内蒙古最近决定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和产科急危重症抢救3种疾病纳入大病保障范围,将进一步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

  据介绍,这3种疾病大病保障对象为:参加自治区新农合的零岁至14岁苯丙酮尿症(PKU)患儿、零岁至14岁尿道下裂患儿、产科急危重症抢救患者。其中,患儿合规医药费用由新农合基金承担80%,其余20%的费用可申请民政部门救助。

  内蒙古明确规定:患苯丙酮尿症的患儿年度个人累计补偿限额不超过15000元;患尿道下裂患儿每例患者治疗费用最高限价15000元;孕产妇发生产科急危重症需抢救治疗,抢救治疗阶段发生的医药费用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年度新农合报销封顶10万元。

  为减轻重特大疾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内蒙古于2013年启动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平均可支配收入的情况下,试点地区对城镇居民医保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原则上支付比例不低于50%。(记者李云平)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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