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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制定食品安全“黑名单” 严惩舌尖上的犯罪

2014年04月30日 16: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济南4月30日电 (李欣)山东将建设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信用数据库,制定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山东省食安办主任、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马越男30日在山东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表明了,作为农业大省、食品产业大省的山东,在维护食品安全方面的决心和具体措施。

  山东是中国农产品和食品产量最多的省份,2013年山东食品工业主管业务收入达1.54万亿元人民币,占全国总量的六分之一。

  马越男表示,山东将建设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信用数据库,制定食品及食用农产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严厉打击食品安全犯罪。及时向社会公布信用信息,与金融、工商、卫生、监管等多部门共享信用数据,加大对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

  除了“黑名单”外,马越男介绍说,为了更好地利用先进的信息化手段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山东省正在筹备建设标准统一、互联互通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开展行政许可、监管执法、抽样检测、公共服务、食品追溯等方面的信息化,推进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电子防伪和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并将率先在乳制品、肉类、肉类、蔬菜、食用油、酒类、保健食品方面先行试点。

  马越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山东采取扶优打劣的政策,扶持建设山东省食品安全品牌,并在公众关心的问题行业继续严打,对学校食堂、超市、农村结合部等重点领域严格监管,逐步实现网格化、指定区域负责人的管理方式,逐渐建设起“食安山东”的品牌形象。“进入黑名单的失信企业将终身不得再次进入食品生产领域,对恶意违法行为,严惩不待。”

  为确保民众“舌尖上的安全”,山东省人民政府当日出台了《“食安山东”品牌引领行动方案》,并确定了在2015年年底前达到,蔬菜、果品等优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程度提高到70%以上;规模养殖场无公害认证比率提高到70%以上;认证水产品面积占养殖总面积的比率提高到55%以上;国家级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增加到35个的目标。

  当天的新闻发布会由中共山东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主任王世农主持,山东省农业厅、海洋与渔业厅、林业厅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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