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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两人步入婚姻殿堂 婚后一个月新娘不辞而别

2014年07月02日 15:26 来源:中安在线 参与互动(0)

  刚满20岁的孙礼和刘慧敏稀里糊涂地走进了婚姻的殿堂。因没有共同语言,加上几句争执,婚后不到一个月,刘慧敏“不辞而别”。

  苦等未果的孙礼将刘慧敏及其父母推上法庭。双方就彩礼和赔偿问题争执不下,虽经法院判决,至今仍未能执行。

  2012年,孙礼与刘慧敏就被家人催着早日成家。当年,经人介绍两人认识,第二天,孙礼花数千元给刘慧敏买了衣服、戒指等。随后,按当地习俗,两人订婚,孙礼给了15077元订婚彩礼。

  订婚后,孙礼和刘慧敏又各自外出打工去了。孙礼说,在外出打工的这段时间里,他主动联系过刘慧敏几次,但因没有太多的话题,每次打电话都不超过两分钟。

  相处一年的孙礼与刘慧敏确定了结婚时间,这次,孙礼又给刘慧敏及其父母93000元彩礼款,其中包括礼金、手机、衣服等。

  两人举行了结婚仪式,并没有办理结婚证。后因一起生活时总是吵架,刘慧敏在婚后一个月后不辞而别,“岳母”家也说联系不到。

  孙礼满心期待着刘慧敏回到自己身边,然而,刘慧敏一直没有出现。

  孙礼把刘慧敏及其父母推上法庭。阜南县法院审理认为,婚姻关系不能实现时,彩礼依法应予以返还。法院查明,刘慧敏单独收受孙礼相家款10077元、上下车款2000元、黄金戒指1枚;刘家收受礼款86000元,证据充分,应予返还。但两人已举行结婚仪式同居生活,且置办了嫁妆,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当地经济状况,彩礼款应酌情按78%予以返还。

  原告要求被告返还购买的衣服、礼品和手机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判决书已下达多日,至今,孙礼也没有收到刘家退还的彩礼。“接下来,我将申请强制执行。”孙礼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颍州晚报 徐风光 通讯员 徐丹丹)

【编辑:单梦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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