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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发改委副主任:对民间投资要法无禁止即可为

2014年07月03日 17:2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乌鲁木齐7月3日电 (记者 戚亚平)“对于民间投资要‘法无禁止即可为’,进一步拓宽领域和范围,降低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公共事业等领域的民间资本准入门槛,不得设置任何附加条件。”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改委副主任乔永新3日称,新疆兵团已制定出台《兵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民间资本通过产业基金、股权转换、特许经营、独资、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新疆兵团城镇化、新型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和服务业、社会事业领域发展。

  乔永新3日出席新疆兵团新闻办例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新疆兵团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有关情况。他称,当前新疆兵团民间投资比重依然较低,提升空间很大,特别是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对民间投资的认识不到位、政策措施不落实、招商引资难度大等问题日益突出,潜在的“弹簧门”、“玻璃门”、“旋转门”阻碍了民间投资的健康发展。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新疆兵团还配套制定了《兵团促进民间投资行动计划(2014-2015年)》。该《行动计划》提出用两年时间使民间投资年均增速高于新疆兵团固定资产投资增速,2014年底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以上,2015年底达到55%以上。

  乔永新称,到2015年底,新疆兵团城镇化建设中民间投资比重将达到40%以上,新型工业化和服务业领域中民间投资比重达到65%,农业现代化领域中民间投资比重达到25%,社会事业领域民间投资比重达到20%以上。

  据了解,近几年,新疆兵团民间投资持续增长,2013年完成民间投资709亿元人民币,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达到47%。民间投资在拉动投资增长、加快“三化”建设、创造就业岗位、促进职工多元增收、调整和优化结构、增强经济活力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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