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4年上半年查处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58件
参与互动(0)2014上半年新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58件
近日,自治区纪委对今年上半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精神问题的情况进行通报。2014年1月至6月,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858件,处理1327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96人。自治区纪委分2期实名通报典型案例15起,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纪委(纪检组)累计通报25期。
在全疆各地区查处情况中,伊犁州查处问题246起,处理286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喀什地区查处问题165起,处理170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塔城地区查处问题116起,处理145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博州查处问题115起,处理139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阿勒泰地区查处问题73起,处理76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昌吉州查处问题40起,处理144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和田地区查处问题20起,处理20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哈密地区查处问题15起,处理15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克州查处问题13起,处理204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阿克苏地区查处问题13起,处理13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1人;吐鲁番地区查处问题11起,处理63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巴州查处问题9起,处理25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5人;乌鲁木齐市查处问题7起,处理8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克拉玛依市查处问题1起,处理1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
在各地州通报情况中,阿勒泰地区通报3期,阿克苏地区通报2期,和田地区通报2期,伊犁州通报1期,塔城地区通报1期,博州通报1期,克拉玛依市通报1期,昌吉州通报1期,乌鲁木齐市通报1期,吐鲁番地区通报1期,巴州通报1期,克州通报1期。
以上数据表明,2014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问责的力度普遍加大,特别是伊犁、塔城、阿勒泰、博尔塔拉、昌吉、阿克苏、喀什、和田等地州市纪委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严格执纪、敢于担当,查处问题和通报曝光力度较大、数量较多,发挥了很好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但也有个别地区监督执纪问责不够主动、不够经常、不敢担当,发现问题线索少,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少,比如,克拉玛依市今年至今只查处1起问题(线索系自治区纪委交办),哈密地区尚未通报过典型案例。(记者 新纪轩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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