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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针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点名训诫教育

2014年08月06日 14:5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重庆8月6日电 (郑浩 连肖)如何让社区服刑人员自觉接受教育改造一直困扰社区矫正工作。重庆市司法局6日发布消息称,重庆巴南区李家沱社区针对此问题出新招,让53名社区服刑人员集中在李家沱司法所开展点名训诫教育。

  在集中训诫教育会上,重庆巴南区司法局工作人员对53名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点名,并逐一核实每名服刑人员身份信息。随后,巴南区司法局、巴南区公安分局、巴南区检察院等工作人员分别对在场的社区服刑人员在权利与义务等方面进行教育。

  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点名训诫教育,是重庆市司法局第二批“驻所强基惠民生”的两名驻所干部针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新的管理方法。

  6月22日,重庆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处两名驻所干部入驻到巴南区龙洲湾司法所,并开始对巴南区22个镇(街)司法所进行走访。经过一段时间的一线工作,两人发现所走访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是通过分批、分期的形式进行教育,但仍然有一些社区服刑人员不按时到司法所报到。

  于是,两名司法干部结合自己在社区矫正处的专业,决定给社区服刑人员增加威慑力。他们提出开展集中点名训诫教育:在册的社区服刑人员每个月参加一次司法所集中点名训诫教育,除生病住院、高龄等特殊原因外不得缺席。

  31岁的社区服刑人员周强(化名)从去年到巴南区李家沱社区至今,已经有两次未按规定到司法所进行报到而受到警告。按照相关规定,周强如果受到三次警告,将会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在集中点名训诫教育会后,周强主动找到巴南区司法局工作人员,表示以后会按时到司法所报到。

  据介绍,对社区服刑人员集中点名训诫教育,能够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自觉接受教育改造,服从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使服刑人员牢记其义务,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的有关管理规定,积极参加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劳动等各项活动;使服刑人员牢记其责任,珍惜在社区服刑的机会,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的学习;能有效防止脱漏管,利用集中点名,明确社区服刑人员的身份,防止顶替或其他不到等原因。

  按照计划,重庆巴南区将出台“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和刑满释放工作的意见”、“社区矫正责任追究办法”,促进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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