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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称浙江在石油领域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潜力大

2014年08月19日 23: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杭州8月19日电 (见习记者 谢盼盼 实习生 吴洪)8月19日,浙江杭州举行“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专题政治协商会议,浙江省政协委员兼副秘书长、浙江省工商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黄正强称,浙江省作为民营经济大省和常规能源缺乏省份,在石油领域具有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较大潜力和一定的历史紧迫感。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要鼓励发展非公有制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为推进这项改革在浙江的“落地”,浙江省工商联选择石油、新能源电力及部分市政公用事业三大领域就发展非公有制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进行调研。

  黄正强认为,石油领域的产业链包括上游的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运输,中游的炼化和下游的成品油仓储、销售等。从整体上看,我国石油领域的行业垄断程度高,但自2012年下半年以来,非常规油气开采已向民企全面开放,油气管网和零售终端也逐步向民企开放。

  黄正强称,浙江作为民营经济大省和常规能源缺乏省份,在石油领域具有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较大潜力和一定的历史紧迫感。

  目前影响石油领域混合所有制发展还横亘着几大“玻璃门”,黄正强重点提出了其存在四个问题。第一,民企不能单独参与国内石油产地区块竞标。第二,民企进口的原油只能用于中石油、中石化的炼油厂加工。第三,成品油和原油经营领域准入门槛高。第四,民企进入油品销售业务板块缺乏足够自主权。

  据了解,与石油领域相比,中国新能源电力领域已向民企全面开放行业竞争相对充分,中电投、国家电网公司已启动电力混合所有制改革。但是,黄正强称滞后性、公平性等问题也影响浙江省新能源电力领域混合所有制发展。

  对于存在的诸多问题,黄正强表示,在发展石油、新能源电力及部分市政公用事业等领域的混合所有制企业中,可以借鉴“中民投”的做法,即全国工商联牵头,由50个民营资本股东组成,每个股东出资10亿元,共计500亿。

  黄正强建议,组建一家省字号的民营投资公司——浙江民营企业投资公司,通过参股、控股或收购形式,对相关领域的国企实行注资或兼并重组,这样可以解决民间资本规模不大、需与国有资本混合联合投资的要求。(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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