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成都建预防医疗纠纷新模式:第三方调解医生买责任险

2014年09月11日 18: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成都9月11日电 (记者 胡敏)11日,成都市卫生局发布消息称,该市已通过了《成都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将引入人民调解机制建立第三方机构,并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办法》规定成都市各区(市)县将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医调委”),该委的工作所需经费、调解员工作补贴、工作场地和设施等由财政统筹安排解决。

  据成都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医调委属于第三方调解机构,将聘请不少于三人的专职人民调解员,聘请的专职、兼职人民调解员中要有法律、医学方面的专业人员。

  此外,成都市还建立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构建赔偿的风险分担机制。保险费用由医务人员个人和单位缴纳相结合,但不得将费用转嫁给患者。

  成都市卫生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医院风险较高的医院科室,比如外科、急诊、妇产、儿科等等,必须要购买医疗责任保险,一旦发生意外,直接由保险公司来负责理赔。

  据了解,2013年成都市的医疗纠纷有1131起,医疗机构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有169起。

  为了打击“医闹”行为,《办法》对规范解决医疗纠纷的程序还设置了禁止性条款。《办法》规定发生医疗纠纷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直接向医调委申请调解处理,同时禁止任何个人或单位以任何理由到医疗机构聚众闹事;医疗机构必须主动配合医调委的调查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拖延或阻挠。(完)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