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男子打捞溺亡马鹿 将其肢解贩卖领刑一年
2014年09月12日 09:44 来源:中国甘肃网 参与互动(0)
9月10日上午,迭部林区基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的案件,当庭判处被告人尕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14年5月初,不识字的尕某在迭部县达拉乡达拉电站值班时,发现一只鹿溺亡在电站进水渠里,便叫上同事将鹿的尸体捞出。随后尕某肢解了鹿的尸体,把鹿头和鹿肉等身体部件冷藏于冰柜内。5月25日,尕某以250元的价格将鹿头和一瓶鹿血出售给舟曲人李某某(已判刑),并随赠鹿肺一块。李某某在返程途中被路查民警当场查获而案发。经鉴定,尕某非法出售的动物制品属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马鹿。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尕某非法出售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制品马鹿头一只、鹿血一瓶(随赠鹿肺一块),非法获利250元。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遂作出以上判决。(甘肃晨报 通讯员 朱正勇 记者 董子彪)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