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增城市着力构筑未成年人犯罪防控体系
广东省增城市检察院通过多种方式,着力构筑未成年人犯罪防控体系。
一是创新机制,构筑人性化的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体系。建立未成年人案件专人办理制度,在广州地区较早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制定《关于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的实施办法》等五项工作制度,规范案件办理工作。建立快速办理机制和法律援助机制,对于未成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无法在审查起诉环节聘请律师的,协助其向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二是延伸职能,构筑社会化的涉罪未成年人帮扶体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代表到场参与诉讼工作,通过由团市委指派人员、聘任10名教师作为代理家长参与诉讼等措施,维护未成年人合法诉讼权益。探索办理附条件不起诉案件,开展对涉罪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经历、犯罪原因进行社会调查,完善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分案审查、分案起诉工作模式。健全定期回访制度,对依法判处缓刑、作出不起诉处理、退回公安机关作撤案处理的未成年人进行跟踪回访。
三是拓宽渠道,构筑全面化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宣传体系。深入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在学校内建立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联系点5个,与广州大学松田学院等高校建立实践教育基地,连续两年派出干警负责教授松田学院的法律课程。主要院领导和部分干警分别担任市内中学的法制副校长,定期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模拟法庭、旁听庭审等活动。充分发挥团市委、教育局、妇联、关工委的作用,形成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合力。
(尹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