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石狮公安“亮剑台”打造最优执法
参与互动(0)几个月过去了,石狮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的每一个人仍然能清楚记得,小刘来取车时那略显夸张的阵势和一脸不可思议的神情。
2013年年底,福建省石狮市公安局刑侦大队破获盗窃汽车系列案,追回几辆被盗汽车。由于被盗车辆估价等原因,汽车在石狮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停放几个月后,受害者小刘终于接到了认领车辆通知。
“车子在外面停了那么久,没人管没人问的,不能开是小事,能不能找到还不一定呢。”一番琢磨后,小刘自己提着工具箱,又到汽修厂和洗车店请来两个工人。
到了涉案财物管理中心,保管员通过查询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很快将小刘带到车前。在带有遮阳棚的停车场内,眼前这辆贴着条形码的车在制定车位停着,车身经清洗和防尘罩保护,整洁干净,加足油即刻就能上路。
已经看呆的小刘禁不住向保管员竖起了大拇指。
“规范涉案财物管理实现了每件涉案财物都有地放、管得好、丢不掉,是我们‘亮剑’执法的一个品牌。这既是对警用资源的有效整合,也是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好保护,更是对整个执法过程的规范。”石狮市公安局局长刘南辉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近年来,石狮公安局打造“最优执法”精品,已连续11年被福建省公安厅评为执法质量优秀单位,并连续17年没有发生行政诉讼败诉案件和国家赔偿案件。
一年多前,分管法制工作的石狮市公安局副局长陈建煌就对各业务大队和派出所的涉案财物保管室做过一次调查。“许多所队因办公场所有限,只得将涉案财物与非涉案财物、警用装备混放在一起,还有的所队考虑销毁单件涉案物品不现实,都是等到存放足够数量以后集中销毁,可时间一长,办案民警岗位一调动,这些物品的‘来路去向’就说不清了,保管室也就变成了杂货铺。”陈建煌告诉记者。
2013年,占地4.57亩,能存放15000件涉案物品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建成。所有涉案价值较大、管理难度较高的涉案财物,以及案情较少的农村和边防派出所的涉案财物,统一交由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管理,而市区派出所内价值较小、短时间即可处理的一般涉案财物,仍由派出所保管室各自保管。
“我们借鉴超市商品条形码管理理念,每一个条形码一式两份,一个贴在涉案财物上,另一个贴在对应的涉案财物登记保管台账上,并将台账所有信息输入涉案财物管理系统中。”石狮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蔡红生介绍说。
目前,管理中心在库涉案财物共725件,其中涉案车辆118辆。涉案财物管理系统可以通过模糊查询功能扫描财物条形码,在最短时间内查找到相关案件涉案财物全部信息。
“本月最优刑事案件:李某某被猥亵案;承办单位:宝盖派出所;主办人:李庆芳;协办人:周国定……评委组意见:本案侦办中对犯罪要件把握到位……经集体评议,本案得98分。”
“本月最差刑事案件:王某某故意伤害案……评委组认为本案因事实不清……经集体评议,本案得32分。”
这是石狮公安局在今年7月底,对各办案单位、法制大队推荐的31起刑事案件、22起行政案件进行分别考评、集体评议后,评定出的石狮市局7月最优、最差刑事和行政案件。
2012年,石狮市公安局制定出台《开展执法质量“亮剑台”专项活动方案》,组成评委组对各单位推荐的案件卷宗进行集体评议,每个月评选出最优、最差刑事、行政卷宗各1卷。
陈建煌告诉记者:“我们就是要通过公开点评的方式,敢于亮丑,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分析,并将评选的结果直接与民警的绩效考核、奖金和评优评先挂钩。”
记者 吴亚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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