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广西一男子酒后误把烧碱当洗衣粉 如厕时灼伤命根

2014年10月10日 13:22 来源:广西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放置在烧拷门面厕所内的烧碱,被一名喝多了酒的男子当成洗衣粉,想拿来洗手。随后在上厕所小便时,男子称生殖器被自己带有烧碱的手碰到,火辣辣地疼。昨日凌晨,柳州市颇家巷附近某夜市摊,“受害”男子与老板娘为此吵得不可开交。

  当事男子姓谭,今年28岁。昨日凌晨,谭在颇家巷附近某宵夜门面吃宵夜,喝了不少酒。凌晨1时45分许,谭因内急,起身上厕所,发现厕所门背后的一个红色塑料袋内,放有一些粉状物,喝多酒的谭某,误以为那是洗衣粉,想拿点来洗手。可是用手一摸,感觉有些不对劲。

  随后,谭走进厕所小便,发现用此前带有粉末残留的手,碰到了自己的生殖器后,顿时感到一阵火辣辣地疼痛。谭赶紧用水冲洗,结果越冲,发现疼痛感越严重。

  谭借助酒劲,气愤地找到夜市摊老板娘蔡某理论,并向蔡提出索赔要求。蔡说,挂在门背后红色塑料袋内装的是烧碱,确实是她们挂上去,用来腌制烧烤菜品的,“挂的位置很高,想不到谭会拿到”。

  双方就赔偿一事争执不下,只好报警。柳州市公安局鱼峰警务站民警赶到现场后,发现谭某情绪十分激动。民警建议谭某先去医院做检查,再与蔡协商解决此事。

  昨日,谭某经医院检查,证实生殖器及大腿根部轻度灼伤,并无大碍。经与蔡老板协商,蔡给了谭某500元作为赔偿。南国今报

【编辑:张志刚】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