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甘肃设立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

2014年11月20日 15: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兰州11月20日电 (记者 冯志军)针对社会工作岗位缺乏、职称工资无法兑现、社工人才流失严重的实际,甘肃省民政厅和人社厅近日制定出台了《甘肃省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率先在民政事业单位开发设置社会工作岗位。

  记者20日从甘肃省民政厅获悉,此次设置的社会工作岗位范围包括甘肃民政部门所属的社会福利、困难救助、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儿童服务、社会慈善、社区服务、残联康复、殡葬服务、优抚工作、军休服务、健康照护、老年人服务、青少年服务、婚姻家庭服务等有关领域的公益类事业单位。

  《实施意见》明确了社会工作岗位的基本职责和设置范围,规定了聘用和晋升条件,把社会工作岗位划分为2个层级岗位5个等级。其中中级岗位分社会工作师一、二、三级岗位,工资待遇相当于通用的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初级岗位为助理社会工作师一、二级岗位,工资待遇相当于通用的专业技术十一级和十二级岗位。

  《实施意见》规定,甘肃民政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编制数额内,逐步调整现有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至2020年每个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不低于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0%。

  针对现有管理和工勤技能人员已经超过核准比例的单位,《实施意见》明确要鼓励人员考取全国社会工作职业资格水平证书及时转岗,或者通过自然减员、调出等方式,逐步达到规定的社会工作人员数量。

  《实施意见》还规定,其他领域设立社会工作岗位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据称,甘肃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的设立,将加快推动司法、教育、卫生等其他领域设立社会工作岗位的进程。(完)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