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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反腐成绩单:2014年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5450人

2015年02月11日 09:20 来源:山西日报  参与互动()

  关注2014山西反腐成绩单

  2014年,是山西历史上极不寻常的一年。党中央对山西发生的系统性、塌方式腐败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对省委班子作出重大调整。2月10日,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在太原召开,对去年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进行了回顾。一年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责任担当,加快推进“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率先净化自身队伍,作风和面貌为之一新,履职尽责躬身而行,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推动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记者在此一一梳理,向读者呈现一份去年我省反腐倡廉的成绩单。

  强化执纪监督

  全年处理违反八项规定问题1635个

  去年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执纪监督,对一系列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开展了监督检查。据统计,2014年,共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问题1635个,处理党员干部2073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51人。

  据了解,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积极配合主责部门,开展了26个涉及83个方面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开展了“纠正组织涣散纪律松弛”专项活动;查处并通报了一批违反农村“两委”换届纪律的案件。

  同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紧盯 “五一”“国庆”“元旦”等重要时间节点,紧盯“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对党员干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送礼、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并借机敛财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省纪委还分5次对18起典型问题进行通报,上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90起93人,产生了震慑作用。

  聚焦主责主业 严查腐败案件

  全年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5450人,其中处分市厅级干部45人,县处级干部545人

  2014年,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不断加大惩治腐败工作力度,严肃查办腐败案件。全年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5450人,同比增长30.1%。其中,处分市厅级干部45人,同比增长73.1%;处分县处级干部545人,同比增长62.2%。

  2014年,在全力配合中央纪委查办涉及山西有关腐败案件的同时,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加大自办案件查处力度。据统计,去年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91870件(次),同比增长154.8%;初步核实处置反映问题线索13106件,同比增长32.1%;立案14328件,同比增长31.6%;结案14071件,同比增长29.3%。对中央巡视组移交的1555件信访件,已办结1520件,办结率97.7%;处分党员干部928人,移送司法机关119人。

  去年9月以来,省纪委转变办案理念、办案方式,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查清主要违纪事实后就移交审理、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截至12月底,已结案处理和正在立案调查的案件53起,涉及省管干部36人,其中厅级干部26人;处理党员干部28人,其中,撤职以上重处分20人,占比71.4%;移送司法17人,占比60.7%。特别是严肃查处了运城市委原书记王茂设、大同市委原书记丰立祥、忻州市委原书记董洪运、省国土资源厅原厅长李建功、省煤炭厅原厅长吴永平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并派出工作小组,对太原市“城中村”问题、吕梁市系列腐败问题和省交通厅“窝案串案”等重点问题的处理开展督导,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查处。省纪委负责同志深入到11个市和有关县(市、区)实地督导,推动各地纪委加大办案力度。去年9月以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6725件,占全年立案总数的46.9%;结案6669件,占全年结案总数的47.4%;处分7376人,占全年处分人数的47.7%,其中,受到撤职以上重处分的1622人,占全年重处分人数的57.2%,查办案件的能力明显提升。

  突出“两个责任” 深化“三转”

  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

  2014年,是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一年。省委、省纪委对此高度重视,出台了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意见,对省委和省纪委领导班子的责任、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都作了具体规定。省委书记王儒林率先垂范,专门就落实“两个责任”亲自约谈市委书记、市长,在省委组织开展的党建工作专项述职活动中,就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现场点评,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

  同时,省纪委全面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两项职能,实施两轮内设机构改革,增设5个纪检监察室,组建组织部、宣传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执纪监督部门数量和人员数量分别占机关内设机构和编制总数的68.4%和65.1%。各市纪委也全部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监督执纪力量大幅增加。在对内部机构进行改革的同时,对外部议事协调机构也进行了清理。省纪委保留或继续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56个精简到10个,精简幅度达93.6%;11个市纪委平均保留10.7个,精简幅度平均达90.8%;各县(市、区)纪委平均保留11.8个,精简幅度平均达85.5%。在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深化自身“三转”的基础上,全省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工作不断推进。

  夯实工作基础 加强巡视监督

  突出“尖兵”“利剑”作用

  巡视是党内监督的利剑,是有效、管用的制度。省委对此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王儒林亲自听取汇报并审阅巡视报告,发现问题、要求改进。去年一年,我省的巡视工作基础得到夯实,力量得到加强,突出发挥了“尖兵”和“利剑”作用。2014年第二轮巡视发现问题线索1786条,比上一轮增长1.9倍,其中涉及省管干部、“一把手”、班子成员的人数,与十八大以来前4轮总数相比,分别增长3.3倍、3.7倍和3.7倍。

  对照中央巡视工作要求,我省巡视工作存在问题导向意识不强、监督重点盯得不紧、成果运用不好、震慑作用不够、方法创新不足等问题。对此,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反思,突出问题导向,重点实施了流程再造,对49个环节、100多项工作进行顶层设计和规范,并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制定了《山西省巡视全覆盖工作方案》。同时,学习中央巡视组的工作方法,带着具体问题询问有关人员,对有关情况进行巡视抽查等。

  此外,按照“三个不固定”的要求,省委常委会会议还于近日研究了 《山西省委巡视组组长库管理暂行办法》,今后开展巡视工作要从组长库中抽取确定组长,根据任务授权,打破巡视组长的“铁帽子”;加强对组长库的动态管理,严明纪律,严格考核履职情况,及时做好补充调整工作。

  严查自身腐败 清除“害群之马”

  全年处分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189人

  “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是中央纪委对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提出的严格要求。去年以来,省纪委对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从严立规矩,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严查自身腐败,清除“害群之马”,以实际行动落实“铁纪、铁军、铁腕”的要求。据统计,全省共处分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189人,有66人被清理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其中,去年9月至12月底,处分106人,清理56人。

  省纪委对系统内加强内部监督、业务监督和日常监督,严明“四不准”要求,强调监督执纪纪律就是政治纪律,实行干部外出报备、个人事项报告等制度;对2011年换届以来干部选拔任用和选调录用情况,进行了自查清理。特别是对于内部的腐败问题更是“零容忍”,省纪委严肃查处了省监察厅原副厅长谢克敏,阳泉市纪委原书记王民,省文化厅纪检组原副组长、监察室原主任尹晋光,高平市纪委原书记张俊明等腐败案件,并在全省通报6起典型案件,对涉案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了清理和处理。在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作风纪律明察暗访活动,对22名违规干部进行了严肃处理,并对相关责任领导进行了追责。

  本栏稿件均由本报记者刘宇采写

【编辑:张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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