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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亮“家丑” 贵州建公文错情通报制提高办文质量

2015年03月10日 17: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贵阳3月10日电(潘存婕)“平稳过渡”误为“平稳过度”,“拆迁安置”误为“撤迁安置”,“瓮安县”误为“翁安县”,“副厅长”误为“工会主席”。类似的差错,都曾出现在已经审核完毕的公文中,直到最后复核环节,才得到改正。近日,记者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获悉,贵州省通过建立公文错情通报制度,自亮“家丑”,提高了办文质量和效率。

  据悉,2014年,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进一步加大公文错情通报力度,共编印《公文复核情况通报》14期,对省政府办公厅内部处室办文差错情况和各地各部门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公文的差错情况,均进行通报,以通报形式督促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处室和各地各部门办文人员对公文质量严格把关。

  据介绍,通过贵州全省上下共同努力,2014年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办理的公文,全年被通报的错情与上年相比减少了19件、42条,分别下降29.7%和39.3%。各市州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上报省政府和省政府办公厅的公文,差错数量也大幅减少,被通报的各地各部门错情同比减少94件、327条,分别下降43.7%和59.5%。

  为增强全体办文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还加大对厅内公文错情通报的力度。2014年在《公文复核情况通报》中增加承办人、审核人、分管厅领导等栏目,并在贵州省电子政务网上向全省公布,自亮“家丑”,自我加压,促进提高。

  同时,为确保把关质量,贵州省政府办公厅文书处还专门成立复核小组,不断充实复核力量,小组成员由原来的4人扩充到6人,并定期开展学习,交流、分享复核技巧、经验,不断提高公文复核水平和效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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