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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 基础课程上增拓展性课程

2015年03月30日 23: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杭州3月30日电 (记者 施佳秀)记者30日从浙江省教育厅获悉,浙江要求该省各设区市、县(市、区)在2015学年选择部分学校启动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下发的《关于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首次把义务教育课程分成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两类,在培养学生兴趣特长的同时,给学校、教师和学生“松绑”,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呼应高考改革 浙江绘制义务教育课程改革“路线图”

  去年9月,浙江杭州举行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新闻发布会,高考改革方案出炉:不再分文理,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外语,加上高中学考科目中的自主选择3门,外语及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

  继高考改革之后,浙江近日下发《指导意见》,从指导思想、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实施要求等四个方面,为该省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绘制了一张“路线图”。

  浙江省教育厅方面表示,现在提出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既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迫切要求,也是总结和推广本世纪初开始的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先进经验的现实需要,更是对该省深化高中课程改革,尤其是去年开始实施的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一种呼应。

  目前,浙江省义务教育的普及率几乎达到了100%,已从“有书读”初级阶段,进入到“读好书”新阶段,人们对义务教育的理解也发生很大变化,不仅要求自己的子女获得基本的全面素养,还希望开发孩子的潜能,发展孩子的兴趣特长,将来能在某一领域有所爱好、有所开拓、有所创新。

  浙江省教育厅厅长刘希平曾表示,浙江高考改革方案最大的特点是体现选择性,最大程度地给学生选择,给学校选择。

  早在2010年,浙江就决定全面启动深化普高课程改革,减少必修,增加选修,全面推行选课走班和实行学分制,还在部分试点学校提倡必修课走班。

  在本次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上,浙江的着眼点就是在落实义务教育基础性、全面性和公平性的基础上,强化选择性教育思想,为每一位学生提供适合的课程和适性的教育,使每个学生得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改革首分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 培养学生兴趣特长

  针对现行中小学课程统一学习内容过多、过分强调共同基础、对学生兴趣培养和个性发展重视不够的弊端,《指导意见》首次把义务教育课程分成两大类:基础性课程和拓展性课程。

  基础性课程指国家和地方课程标准规定的统一学习内容,拓展性课程指学校提供给学生自主选择的学习内容。

  此次改革,学校要尽可能开发多种类型的拓展性课程,让每一个学生都有机会选择自己喜欢的学习科目和活动,了解自己的兴趣点,找到自己的长处,为将来选择合适的高中和进入高中后的选课学习打基础。《指导意见》要求小学阶段拓展性课程课时占总课时的比例为15%左右,初中为20%左右。

  改革提到,学校应根据学生情况、发展目标和教育资源,制定有特色的学校课程规划,分层次开发丰富多样的拓展性课程,满足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学习需求。

  其中,一至六年级主要开设体艺特长类和实践活动类课程;七至九年级全面开设三类拓展性课程,其中知识拓展类课程占拓展性课程的比例不得超过30%。

  记者看到,此次改革增强了学校的教学改革自主权,新修订的《浙江省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给了学校更多的课时安排自主权,今后不同学校可以有自己特色的课程安排表。

  但《指导意见》对课时安排设立了两条底线:第一,不得增加周总课时和周教学总时间,第二,不得“挪用”音体美、品德、综合实践活动的课时。在此前提下,学校可在国家规定的课时比例范围内,自主安排其他课程的课时,增加拓展性课程的课时。

  此外,《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广泛推进小班化教育,创造条件广泛实施协同教学、个别化教学,推广分层作业、个性化作业和实践性作业,有条件的初中可探索由学生自主选择的分层走班教学。

  浙江省教育厅方面表示,实施分层走班试验的学校,校长的教育思想一定要端正,应遵循“学生自愿、教师走教、动态分层”的原则,实施因材施教,提高学生的学习信心,让学生“跳一跳摘桃子”,切忌以“分层走班”的名义,简单地以学科成绩分“快慢班”。

  改革做课程“加减法” 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学习科目过多,专题性教育过多,各种形式的“提前教育”和“过度教育”,是造成中小学生课业负担重的重要原因之一。

  记者了解到,本次深化义务教育课程改革,既做“加法”也做“减法”,统筹课程目标,统整实施课程。

  其中,《指导意见》强调义务教育课程要做到三个“加强”:加强各学段课程的相互衔接,幼儿园和小学、初中和高中要互相衔接,明确各自的课程目标和教学要求,不要超前教学,也不要互相脱节。加强各类课程、不同学科之间的联系和整合,减少重复交叉的教学内容,鼓励学校开展跨学科的统整教学,举办综合利用各科知识的主题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分析和解决实际生活问题的能力。加强课内外各类课程资源的统筹利用,营造协调一致的良好育人环境,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为了给学校、教师和学生“松绑”,此次还改革了教育评价,其中提到教学评价要改变过分强调甄别、分类、比较功能的状况,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保障学校的课程实施自主权,为学生自主学习创造有利的环境氛围。

  《指导意见》提出了5个方面深化改革要求:第一,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推进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完善区域教育质量管理制度,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体系。

  第二,探索推广过程性评价、表现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建立和实施九年一贯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

  第三,积极推进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

  第四,严格控制区域性“统测”,对“统测”次数和抽样学生数比例做出硬性规定,减少区域“统测”对学校师生带来的压力和对教学的消极影响。

  第五,规范校内考试评价,让学校的日常考试和评价更加科学、更加合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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