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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给予计划生育“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

2015年04月24日 18:4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兰州4月24日电 (杨娜)甘肃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该省2015年将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失独”家庭一次性给予2万元的补助,注重对“失独”父母的精神慰藉。

  “失独”家庭是指响应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一个子女,独生子女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不能再生育或者不愿领养子女的家庭。

  “失独”父母的年龄大多数集中在50岁左右,在经历了“老来丧子”的巨大悲痛之后,这部分人在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方面遇到一些特殊困难。

  卫生部的数据显示,中国每年新增失独家庭7.6万个。人口学家预计,中国失独家庭未来将达到一千万,民政部表示,失独老人将参照“三无老人”的标准,由政府来供养。

  2013年12月,国家卫生计生委、民政部、财政部、人社部和建设部等五部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采取多种保障措施,加大对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力度。

  2014年4月,甘肃省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经过研究决定,将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标准列入2015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此次甘肃提出实施方案,表示要提高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扶助标准。对“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2万元,其中精神慰藉费1万元。

  《方案》指出,计划生育家庭失去独生子女时,除去一次性的生活及精神补助之外,夫妻每人每月的补助将提高至500元。并于2015年8月底前将失独家庭一次性补助发放到户到人。

  同时为了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方案》还指出,甘肃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和时间审核确认扶助对象,做好信息上报和建档工作,确保将扶助对象及时纳入,不错报、漏报。

  在资金管理方面,要严格按照“四权分离”的工作机制。卫生计生部门负责扶助对象资格确认,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审核保障,银行代理机构负责资金发放,监察、审计部门负责资金监督,确保将扶助资金纳入“一折统”,以“直通车”形式及时准确发放到户到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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