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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壮大“新型农业”扶持万个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

2015年05月20日 19:1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中新网兰州5月20日电 (记者 刘薛梅)甘肃省政府办公厅20日披露了一个扶持示范性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实施方案,将致力于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这份实施方案提出,依据当地重点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各地要集中人力、财力、物力抓好示范性家庭农场和示范性农民合作社的扶持、创建。到2018年,在甘肃省重点培育3000个示范性家庭农场和7000个示范性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场、社的比例将不低于30%。

  甘肃要求,创建家庭农场必须是经营主体合法;基础设施完备;从业人员稳定;经营规模适度;生产标准规范;运行管理科学;经济效益明显并且登记备案及时。

  其中,经济效益明显是以土地产出率高出全省平均水平25%以上,家庭成员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倍以上;能发挥示范效应,对周边农户有明显带动作用作为评判标准。

  对于家庭农场创建标准,甘肃还要求种植业类的大田作物面积需在200亩以上,设施农业面积在20亩以上,特色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养殖业类分畜禽、水产、特种养殖。这些经营主体年产值均要超过30万元,其中特色种植、特种养殖产值要超过50万元。

  在农民合作社创建方面,甘肃规定必须运行机制规范;服务成效显著;产品质量安全;经济实力较强;社会声誉良好。其中,在运行机制规范方面,甘肃提出的标准为依法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运行满2年以上;注册成员数50人以上(民族地区和特色农林种养业可适当放宽)。

  对达到上述条件的示范性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甘肃要求各级政府给予资金奖补,支持其开展土地流转、产品质量认证、生产基础设施建设、新品种新技术引进和产品贮藏销售等工作。并要通过直接补助、以奖代补、奖补结合和贷款贴息等方式,将其发展纳入扶持计划,优先享受财政贴息、银行贷款和金融保险等服务。(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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