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海南:各市县检察院的经费管理权限 划归给省级财政

2015年07月20日 10:33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

  海南扣押款明年省统管

  记者今天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从7月起,全省检察机关财物统一管理正式启动运行,各市县检察院经费管理权限划归省级财政。目前,全省各级检察院的债权债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已全部清理并统一上划省级财政管理。

  据了解,省检察院与省财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检察院办案扣押款将直接上缴省级国库,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统一管理。

  记者邢东伟通讯员薛鸿肖

【编辑:张志刚】

>地方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