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各市县检察院的经费管理权限 划归给省级财政
2015年07月20日 10:33 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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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扣押款明年省统管
记者今天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从7月起,全省检察机关财物统一管理正式启动运行,各市县检察院经费管理权限划归省级财政。目前,全省各级检察院的债权债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等,已全部清理并统一上划省级财政管理。
据了解,省检察院与省财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出台了《全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暂行办法》,从明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检察院办案扣押款将直接上缴省级国库,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统一管理。
记者邢东伟通讯员薛鸿肖
【编辑:张志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