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大重要河流流域生态补偿金筹措力度
中新网南平8月13日电 (记者 张丽君)闽江上游的南平市获2015年福建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2.48亿元,占福建省27%,位列福建省第二。该项资金由各市、县统筹使用,主要用于饮用水源保护、城乡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企业环保搬迁改造、水生态修复、水土保持、造林防护等流域生态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下阶段,市发改委将联合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完善长效机制,督促各县(市、区)抓紧制定补偿资金使用方案,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
据悉,2015年福建将加大对省内三条(闽江、九龙江、敖江)跨设区市的重要河流流域生态补偿金筹措力度。初步测算,三个流域共可筹集生态补偿金不少于10亿元,相比以往每年约3亿元的福建省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资金总额,增加了2倍多。
水质指标将作为补偿资金分配的主要因素,约70%的资金将分配到流域上游的南平、三明、龙岩地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