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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规范中小学教辅使用 禁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材料

2012年04月28日 09:48 来源:四川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记者4月27日从四川省教育厅获悉,由四川省教育厅、省新闻出版局、省发改委和省纠风办四部门日前已联合发出《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

  据悉,四川省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包括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和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具体范围是:小学3-6年级语文、数学、英语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1-3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高中1-3年级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免费提供教辅材料的市(州)、县(市、区)、学校可自行确定免费使用教辅材料的种类和范围。

  四川省教育厅将会同省新闻出版局、省发展改革委组织成立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资格审查组、学科专家组,对进入我省中小学校的教辅材料进行评议。并由评议委员会确定编制《四川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教辅目录》实行定期评估,按学年发布。各地可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教辅目录》中,同步练习册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寒暑假作业选择1套、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选择1套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自愿选用。

  意见中明确要求,教辅选用推荐过程必须公正透明,接受监督。各县(市、区)、学校及教师不得在市(州)推荐给学校的教辅材料之外另行推荐教辅材料。教辅材料编写人员和编写单位人员以及被评议的教辅材料出版人员不得参加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工作。

  列入《教辅目录》的教辅材料,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定价政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市(州)从《教辅目录》中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并纳入中小学代收费项目。学校要做好代购服务,不得从中牟利,不得提供本市(州)推荐的教辅材料以外的其他教辅材料的代购服务。鼓励出版发行单位向经济困难的学生免费提供本市(州)推荐的教辅材料。

  凡违反意见规定的地区、部门和学校,将由上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记者 代朗)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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