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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车国标出台难阻事故频发 超载几成“常态”

2012年12月25日 15:23 来源:中国广播网 参与互动(0)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江西省贵溪市面包车侧翻入水至11名幼儿死亡事故今天有了最新的进展,遇难儿童家属已同事发地贵溪市滨江镇人民政府签订《交通事故协议书》。校车国标已经出台,但校车事故依然频发,背后原因是什么?校车事故频发谁该担责?

  校车事故背后,无一例外写着“严重超载”。江西贵溪市滨江镇这起事故,所谓校车是7座,但是为了节省成本,只能让十几个孩子挤在一辆车上。根据调查,目前农村里的校车超载现象较为普遍。被拒的幼儿园园长说:现在校车哪有不超载的?现在超载成为“常态”。

  自2006年起,教育部开始对农村中小学进行大规模布局调整,主要是撤并生源减少的农村中小学,把学生集中在县乡中心学校,目的是让教育资源集中利用。然而,大量村级小学、乡级中学消失,带来的最大问题就是,孩子们上学路途远了,交通如何解决?

  捉襟见肘的教育部门尚无力提供充足的校车专款、规范学生交通工具,“超载车”、“黑校车”便应运而生。“多拉”、“快跑”成了他们节省成本、牟取利润的手段。

  乡村学校撤并的改革雷厉风行,相应的配套措施却还没有及时跟进,学生的交通、住宿、等很多反面还缺乏财政配套与严格监管。

  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部教授袁桂林说,义务教育阶段,经费保障实行以县级财政为主,而在中西部的不少地区,很多县本身就是贫困县。校车购置和校车运行都需要经费,政府也缺少更多的经费用于校车投入。

  《校车安全管理条例》于4月10日起施行。执行小学生、幼儿应使用专用校车的规定,需要有一个过渡期。条例明确指出,考虑到各地情况不同,过渡期的期限由省级政府作出规定比较符合实际。为此,条例规定:本条例施行后,用于接送小学生、幼儿的专用校车不能满足需求的,在省级政府规定的过渡期限内,可以使用取得校车标牌的其他载客汽车。但是这个过渡期到底要多长?(记者费磊)

【编辑:姚培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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