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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籍学生状告广东教育考试院争得在粤高考权

2013年03月01日 08:25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2月28日,有网友在江西微博(t.jxcn.cn/)爆料称,一江西籍学生状告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争得了在广东高考的权利。经调查,这是一件发生在2008年至2009年间的事情,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随后,记者联系到广州市天河区法院,了解了这一事件的来龙去脉。

  江西籍学生在广东省参加高考被拒绝

  据介绍,小林原为江西户籍,一直随父母在广州市就读初中、高中,在高三报考时,被拒绝在广东参加高考。小林一家遂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广东省教育考试院依《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流动人员子女入托、入学等享受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的规定,准许其在广州参加高考;并要求赔偿因被告延迟答复造成的经济损失3万元。

  而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则认为,所有高考学生均应在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广东省流动人员管理条例》的立法本意是解决流动人口子女接受基础教育问题,不包括高等学校招生。

  法院从中协调 江西学子顺利在粤高考

  天河区法院认为,从法律层面讲,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的决定并没有违反教育部授权规定的高考报名条件和报名办法小林的诉讼请求无法得到法律的支持。但考虑到诉讼时小林在江西省已无学籍,无法在江西报名,寒窗十年苦读面临功亏一篑。

  从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出发,法院经协调,确定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协助小林回江西报名。原本他也应回江西考试,但报考后,小林一家通过在佛山购房,取得了广东户籍,因此可以接受他在广东参加高考。最后,小林最终在江西报名,在广东顺利地参加当年高考,并考取了大学。

  网友热议:望更多学子争得异地高考权利

  此事在江西微博曝光后,迅速引起网友热议。有网友表示,这种案子也有告赢的时候,真是奇迹,天河区人民法院太给力了。还有网友表示,天河区人民法院的做法极具人情味,值得表扬,法律无情,人有情,相信这一案例能为解决异地高考这一难题能够提供探索。

  随着大量城市流动人口和进城务工农民工在异地工作时间的推移,其子女在流入地参加高考的问题日益迫切。而异地高考的突出矛盾,集中在流入人口密集的大城市,换言之,解决异地高考问题,广东等大城市是绕不过的门槛。

  还有网友表示,江西省是流动人口输出大省,每年有不少学子在外地求学,而户籍还在江西,他们也一定遇到很多类似的问题。希望小林的经历能给他们提供经验,争得自己正当的高考权利,也希望更多的人来关注这个问题,解决流动人口的孩子的异地高考问题。(记者 秦海峰)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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