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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出新规:择校必须在统一的招生平台实施

2013年05月28日 13:47 来源:湖北日报 参与互动(0)

  湖北日报讯 (记者龚雪、实习生郭涵悦)近日,湖北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湖北省2013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重拳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重申高中不得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学前教育不得违规收取赞助费。

  《方案》强调,任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择校生都必须遵循免试入学原则,严禁学校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组织学科知识和能力的笔试或面试,严禁以奥赛成绩或其他竞赛成绩作为招生录取的依据。

  学校采取摇号方式招收择校生,择校生招生(含民办中小学)在全省统一的择校生招生平台实施,凡未通过平台招收的择校生,不得注册择校学校学籍。对违规收取择校费的学校,实行校长免职和退钱不退人的处理。《方案》还要求严禁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只允许收取伙食费,但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学生在学校就餐;伙食费据实收取、按月结算、不得盈利。代收费包括课本费、作业本费、高考考试费和中考考试费、高考体检费、基本医疗保险费5项费用。禁止擅自扩大代收费项目范围,禁止强制学生购买校服,禁止强制学生订购学生奶,禁止强制学生购买商业保险。《方案》透露,2015年以前我省将取消高中招收“三限生”政策。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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