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湖北日报:校园性侵案呼唤“权利教育”

2013年05月31日 10:42 来源:湖北日报 参与互动(0)

  自本月8日海南万宁发生“小学校长带女生开房”事件到本月27日,20天内至少有8起校园性侵案被曝光。最高人民法院于29日公布3起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时表示,今后将指导各级法院进一步加大对侵犯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的惩治力度,坚持最低限度的容忍、最高限度的保护。(本报昨日15版报道)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典型案例,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将产生重大影响。事后惩治罪犯只是一个方面,而事前呵护好学生是一个更为重要的方面。这方面,我认为把“听话教育”转变为“权利教育”,甚为关键。

  长期以来,我们的教育,尤其是中小学教育,除了教给学生知识外,灌输的就是“听话”,一味强调学生要绝对听老师的话。“听话教育”意在让学生整齐划一,按照应试教育模式培养出更多考试高手,从而提高整体升学率。为了推行“听话教育”,有的甚至鼓励学生之间互相“告密”,揭发不听话学生,弄得大家人人自危。许多学生在那些不法老师的淫威之下,不知权利之所在,更不懂得如何来保护权利,甚至在性侵面前,也是敢怒而不敢言。

  学校的法制教育当然也不是没有,但其主要是告诉学生自己不要偷盗、抢劫,不能伤害别人,而很少告诉学生自身的权利所在,如何处理与权威的关系,特别是面对权威侵犯自身权利时该如何处理。

  面对频频出现的校园性侵案,面对最高法院出台的案例指导,一些学校恐怕也未必真心愿意将这些东西灌输到学生耳中。因为这必然会唤醒学生的主体权利意识,让他们对身边的教师也同样筑起防范之心,从而不利于“听话教育”的推行。

  所以,除了教育主管部门宜请司法机关配合,给学校校长和教师上法制教育课以及强调学校要严管教师外,更要在校园建立自外而内的有效机制,强化对学生的权利教育,提醒学生防范来自校园内外侵犯他们合法权益的事件,并告诉他们“大灰狼不是灰太狼”以及防范“大灰狼”的办法和救助渠道。总之,相对于以往的“听话教育”,学校尤其要注重“权利教育”,让学生树立起权利意识与主体意识。这不仅是防范性侵等侵权问题的必要,也是造就学生健全人格和造就社会合格人才的必要。杨涛

【编辑:朱峰】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