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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玩耍导致颅脑损伤 幼儿园被判赔20万

2013年05月31日 14:10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6岁的小翔(化名)在南京六合一家幼儿园上学,在一次课外活动时,被别的小朋友撞倒摔伤,诊断结果是重型颅脑损伤,属十级伤残。家长将幼儿园告上六合法院,获得10万元赔偿。

  去年初的一天,小翔所在的幼儿园老师把一群小朋友带领出教室,到塑胶跑道上做活动。小朋友们在开心地玩耍做游戏,谁也没太留意,6岁的小翔突然被另外一名小朋友撞倒,头着地。起初幼儿园老师并未在意,不过,到了吃午饭时间,小翔吃饭不多,午休时还总是睡不着,还说自己头疼。中午12点多,老师见状感觉不对,赶紧打电话通知了小翔的家长。家长把小翔接回去不久,孩子同样精神不振,睡了一会儿后开始呕吐。

  小翔父母赶紧把他送往本区医院,诊断结果竟然是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转到市区医院后,前后住院时间近两个月,其间父母为小翔申请了伤残鉴定,鉴定等级为十级。除此之外,孩子还留下不少后遗症,头发没长出来,连讲话都口吃起来。如果要修复头部和脸上的疤痕及头发再生,还需要几万元的手术费。

  对于这次意外事故,幼儿园无法证明自己尽到管理义务,自然难辞其咎,先后垫付了全部的医药费约10万元。但小翔家长依然把幼儿园告上法院,追要额外的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部分赔偿共14万多元。最终,经过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园方又一次性赔偿小翔因受伤造成的各项损失共计10万元。(通讯员 陆妍 记者 陈婧)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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