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将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
2013年05月31日 14:37 来源:南昌日报 参与互动(0)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30日对外发布《关于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的通知》。
计划提出,将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全部纳入公共就业人才服务范围,力争使每一名有就业意愿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半年内实现就业或参加到就业准备活动中。
计划特别关注了就业指导和信息服务,提出对实名登记的所有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各地都要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职业指导。对有求职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及时提供就业信息。针对有创业意愿的高校毕业生,各地要将其纳入当地创业服务体系,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等“一条龙”创业服务。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