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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签约半年毕业前被放鸽子 企业拒付违约金

2013年06月05日 15:28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近日,有关大学生被签约企业“放鸽子”的事情屡有发生,引发了不小的讨论。本市一所高校大四学生发微博说:“大学生在就业时就注定要成为弱势群体吗?签完三方后,大学生违约就一定要支付违约金,公司违约的话就不支付,只因你们是大公司,而我们只是穷学生吗?作为遭遇到此待遇的大学生之一,我要大声说NO! ”各大校园招聘会早已结束,被企业“放鸽子”的这部分学生,就业机会流失该如何补偿?“最难毕业季”该树立什么样的择业观?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

  毕业前被签约单位放鸽子

  本市某大学一名大四毕业生的微博名叫@花儿求Offer,从这个名字就能看出,她迫切希望得到企业的Offer(签约或工作机会)的。

  上周,记者见到了这位女大学生,她拿出先前签的三方协议以及该公司三方协议的回执确认书等书面材料,向记者介绍了自己的遭遇,“我是去年和这家公司签约的,这家公司在北京、上海、大连都有办事处和分公司,在协议书上该公司的地址是在上海,但是和我签约的时候,是北京的人事部门与我联系的。 ”

  记者了解到,这名女大学生的条件还算不错,在大学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各项综合表现都很出色,而且入了党。

  记者看到,在企业、学校、学生三方签的协议上,签约时间是2012年12月12日,该公司在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写着“同意录用”并盖有公章,而她是在今年5月份才被通知不被录用的。

  企业拒付违约金女学生说NO

  “企业和我解约,但是也不给我一个正当的理由,我提出他们应该赔偿我违约金,但是他们根本就不理会我,甚至北京公司的人事部门连我的电话都不接了。 ”这位大学生告诉记者,对于该企业的做法,她是相当失望,“本来今年找工作的难度就特别大,我早在半年前就签约了,这段时间也没找别的工作,现在告诉我解约,我损失的是找工作的最佳时机啊。现在各大校园招聘会早已结束,就业机会流失该如何补偿呢? ”

  这位学生发微博说:“大学生在就业时就注定要成为弱势群体吗?签完三方后,大学生违约就一定要支付违约金,公司违约的话就不支付,只因你们是大公司而我们只是穷学生吗?作为遭遇到此待遇的大学生之一,我要大声说NO!在此呼吁社会、政府对大学生就业利益给予关注和保护! ”

  她说,“我一直在和那家公司联系,他们要为自己的违约付出代价。”她说,按照约定,企业应该向她支付4250元,“这笔钱无法弥补我的损失,但这是我们的权益,我不能放弃,放弃了就是纵容! ”

  2013“最难就业季”三大问题解读

  解读人:大连工业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孙晓程老师●关键词:三方协议企业不能破坏协议约束力

  三方协议是对学校、企业、大学生三方的一种约束,大学生如果违约,按照书面文本约定,是要缴纳违约金的,除非企业放弃追责的权利;如果企业违约,也应当履责。而且这也是有法律保障的,因此当大学生遇到类似情况,应当运用法律知识来维权。

  ●关键词:最难就业季难在资源匹配不理想

  其实现在大学生找工作不难,难的是找到理想的工作,而理想这两个字又没有标准,很多人都盯着事业单位、公务员、银行等所谓的高薪行业,而现实中还有很多企业求才若渴,这其实是资源匹配的问题,信息不对称,需求不对称。

  ●关键词:就业门槛英语和家长是两道坎儿

  其实好的工作机会不少,但是一部分学生是被英语卡住了,过了英语6级的学生求职成功的概率大很多。此外,家长在左右大学生的选择。有的工作其实很理想,比如某大专院校的辅导员,但是家长因为是合同工就不让孩子签。在观望中,很多机会错过了。

  网友评论

  女大学生被签约单位放鸽子的遭遇发到微博上后,引起了很多人的围观与议论,其中不乏法律界人士。

  @杨保全律师:企业当然要承担责任。

  @简历义工:如果有书面的约定,任何一方违约都要支付违约金,你可以运用法律武器。

  @花儿求Offer:作为即将进入社会的大学生,我的第一课就是要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保障自己的权益!不要让大学生在就业时成为弱势群体!

  记者核实

  涉事公司人事部门不置可否

  记者电话联系到那家公司在北京的人事部门,一位女性工作人员接听了电话,对方以负责的领导不在为由,对记者的提问不置可否,记者留下电话号码,但一周过去了,该公司一直没有回应。

  相关案例

  学生缴纳3000元“赎”回自由身

  近日,本报记者也曾接到过庄河的一位大学生家长打来的求助电话,这位家长说他的孩子跟高新区某单位签订了三方协议,现在这名学生想违约,询问能否不缴纳三方协议中约定的3000元违约金。记者咨询后得知,按照规定,如果学生不缴纳违约金,企业可以选择不解除三方协议,这样学生再去找新工作时就遇到障碍了。

  最后,这名学生只得缴纳了3000元,“赎”回了自由身。

  面对无薪培训,大学生据理力争

  昨天,还有一位大连的大学生发了一条微博,诉说自己的遭遇,“大学期间的三门法律课一点都没白学,生活中相当有用!关键时刻能拿出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虽然学得只是皮毛,虽然有时候法律也不好用,但不管怎样,还是要感谢学校给俺们专业开了这三门法律课程!‘法律基础’‘社区法律法规’‘物业法’真实用! ”

  原来,这位网友刚找了个工作,她介绍说:“培训十天没有工资和任何补贴,培训期结束后还不一定能留下来,我就算留下来了,还要交押金。和一位负责人理论,他欺负我是应届大学生以为我不懂法,还说我,笑话我,我就用法律和他理论,结果我胜利了,然后把他炒了! ”

  网友问答:无薪培训是否合法?

  @王昱茜Q:新员工入职培训期间,单位是否应该支付相应工资?无薪培训是否合法?求解!

  @Phoebe_月亮Z (大连百脉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高级人力资源顾问):正常新员工入职培训期间,薪资都应正常发放,属于带薪培训,如果在培训期间觉得工作不适合离职,公司也应按天计算培训期间的薪资。

  律师观点

  两位女大学生的要求是合理的

  针对大学生遇到的问题,记者采访了辽宁世勋律师事务所郝新林主任以及方艳梅律师、张景谊律师,他们认为两位女大学生的要求并不过分。

  关于无薪培训: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新员工入职培训期间应接受公司管理,因此,单位用工已经开始,双方建立了劳动关系,故在入职培训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薪资。

  关于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简称,它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能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公积金等一系列相关问题。该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各方均应依协议约定履行其义务。企业若单方违约,应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半岛晨报》首席记者 来庆新)

【编辑:张培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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