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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大学生应聘暑期工受骗 当补习班老师先跑招生

2013年07月09日 14:34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当“补习班”老师要先去跑“招生”

  8大学生称应聘“合肥状元 教育辅导”当暑期工时受骗

  男生睡地板,女生睡木板,忙的时候一天只能吃一顿饭,这是合肥几名大学生在“合肥状元教育辅导”(下称状元教育)做暑期工时的境遇。令这些大学生最想不到的是,说是聘去教课,但却让他们先去“把放暑假在家的中小学生招过来”。

  “把放暑假在家的中小学生招过来,就可以开班了。”

  黄丽(化名)是合肥某本科高校的大一学生,家在肥东县农村。6月中旬,黄丽看到状元教育招聘在校学生当暑期工,就和其他同学报了名。学英语专业的她成功通过面试,“培训学校一名老师告诉我,我可以教英语,月底薪是1200元。”

  王文(化名)学的是理科。暑假前,他也看到了状元教育的小广告,并获得了教数学的暑期工作。黄丽和王文按照对方要求交了200元押金,被安排到巢湖市散兵镇。6月底两人兴高采烈地去了,但看到的景象和当时状元教育介绍的情况差距较大。“他们说包住宿和吃饭,可是连睡觉的床都没有。”黄丽对此很不适应,她和其他3名女生租住在靠近马路的民房里,地点位于散兵镇初级中学附近。几个女生凑合睡在床板上,有的连床板都没有,只好用木板当床用。男生的条件更艰苦,王文在内的4名男生用纸板铺在水泥地上睡觉。

  “我们以为来到这里,就直接教课了。”想不到的是,状元教育在散兵镇的负责人告诉8名大学生,抓紧在附近招生,把放暑假在家的中小学生招过来,就可以开班了。

  “现在最不缺的就是大学生,不好好干就滚蛋。”

  从来没有做过招生工作的黄丽和王文,拿着宣传资料挨家挨户地跑,苦口婆心地劝说当地居民,将孩子送到“状元教育”来。“告诉家长送来能够提高成绩,否则暑假就浪费了。”

  黄丽称,招生有时忙得一天只能够吃上一顿饭。经过一番努力,截止到7月6日,状元教育在散兵镇总共招收了50余名中小学学生。这些学生交了400-600元不等的学费后,被编排在不同的班级里。黄丽和女生私下嘀咕:“都要上课了,条件还这样差,跟当时的宣传根本不一样啊。”

  然而7月6日,状元教育要解聘黄丽等人,“因为我们抱怨对方欺骗我们。”黄丽回忆说,状元教育一名中层人员当众提醒她,“现在最不缺的就是大学生,不好好干就滚蛋。”尊严受到伤害的黄丽提出辞职,很快得到其他7名大学生的呼应。“一开始对方不愿意退还押金和付给工资。”黄丽说。

  “我不是办学,我是办补习班。”

  7月7日下午3点,记者联系到状元教育的负责人陈(音)某。陈某告诉记者,状元教育是几个人合伙办的,他只是其中一名负责人。状元教育在合肥市有多个类似于散兵镇的教学点,大都使用大学生做培训教师。他不知道办辅导学习要办什么手续,不知道要申领什么样的证件。“我看到其他很多人这么干,我就这么干。”记者问他,知不知道民办学校许可证?他回答说:“我不是办学,我是办补习班。”

  陈某还表示,他和其他人开办状元教育,能够真真切切地为学生们提高成绩,特别是农村中小学生。他自称是一名法律专业毕业的人,懂得相关法律。“办补习班虽然没有相关手续,但不会违反法律,所以不在乎。”

  就黄丽等人的押金和工资事宜,陈某很肯定地表示,“你说的哪个人,我马上就把他的钱退了。”陈某解释,状元教育收的叫做“上岗协议履约金”,其实不叫押金。“我们原本在开班的第5天就全部退掉,现在(7月7日)开班才第三天。”

  昨日下午4点,黄丽告诉记者,在8名大学生的强烈要求下,状元教育在7月7日傍晚,退还8人各200元钱。黄丽干了近一个月,获得了900元工资。

  “老师走了,我们孩子谁来教。”一位家长得知有教师辞职后不禁很担心。散兵镇教学点的姚某表示,随时有老师到散兵镇来,这个不用担心。

  其实,正当黄丽和王文被安排到散兵镇忙着搞招生时,合肥市一项多部门联合整治和清理无证办学的行动正在酝酿。

  2013年6月26日,为进一步规范合肥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的办学行为,根据《合肥市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管理若干规定》(合教[2013]17号)文件要求,合肥市政府在市政务会议中心二楼6号会议室召开了全市清理整顿无证办学行为专项会议。合肥教育局职成处回复表示,状元教育涉嫌无证办学。其在散兵镇的教学点需要向巢湖市教育局申领办学许可证;向民政部门办理非企业法人登记;还需要到质监部门和税务部门办理相关证件。

  今天上午,黄丽和王文等8名大学生不辞而别。

  延伸阅读

  大学生做暑期工

  一定要注意什么

  合肥市人社局表示,由于大学生的身份是学生,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大学生还不是“劳动者”,目前我国还没有明确针对大学生打工而出台的法律法规,部分企业利用相关的法律空白招用兼职学生,压低工资,导致学生遭遇不公平待遇。大学生朋友对于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证、学生证,收取“保证金”、“押金”等非法做法,学生有权拒绝。在正式开始工作前,应清楚地告诉家人工作的时间、地点等详细信息。

  合肥市有律师建议,想利用暑期打工或是实习的大学生,一定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协议,协议中至少要约定以下4项最基本的内容:

  1.明确工作内容:打工或实习期间做些什么工作。

  2.明确工作时间:是弹性工作还是固定时间工作,每天需要工作几个小时,每周需要上几天班等。

  3.明确对应报酬:技能能否得到提升,报酬是多少,怎样支付,是按小时计算还是按天或按月计算。相关福利最好也一并在协议中写明,比如单位是否提供就餐、交通费是否可报销等。

  4.明确有无保险:如果是有危险的工作,一定要用人单位提供相应的保险,以防发生事故时无处索赔。

  由于大学生身份的特殊性,大学生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记者 夏海军)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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