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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周边“日租房”不断出现存诸多隐患

2013年07月26日 13:26 来源:福建日报 参与互动(0)

福州大学城周边,不少“日租房”房东拿着广告牌直接站在街头招揽生意。

福州大学城某高校旁的一条巷子里,由民房改造的“日租房”一家挨着一家。

一些“日租房”的广告招牌,就肆无忌惮地竖在福州大学城某高校的草坪上。

  阅读提示:每当夜幕降临,我省不少高校周边都能看到一些特殊人群,他们聚在路口人多的地方,举着写有“日租房”字眼的招牌,向过往的学生吆喝,招揽生意。这一幕,在国内其他地方的高校周边也不鲜见。主要瞄准大学生群体住宿需求的“日租房”近些年数量发展迅猛,然而大多“日租房”属违法经营,而且存在治安、消防、卫生等方面的多重隐患。连日来,记者对福州高校周边“日租房”进行暗访,发现不少问题,而据调查,相关部门对“日租房”的监管却很乏力。

  “日租房”多为民房改建,设施简陋却招来不少客源

  7月17日,记者假扮学生,对位于闽侯上街的福州大学城周边的“日租房”进行暗访。

  “普通标准房每天40元,空调房60元,住得久些还可以优惠。”经营“日租房”的郑女士边走边积极向记者介绍,她的房子就在学生街附近的一条小巷里。巷子不长,竟有10余座民房门口摆着“日租房”招牌,不时有一些学生模样的年轻人进出。

  郑女士的“日租房”也是由自家民房改建的,4层的楼房被分割成16个小单间。她打开一间所谓标准间的房门,一进门记者就闻到一股浓浓的湿霉味,10多平方米的小屋里,一台老式电视侧对着床,床上摆着两个旧枕头,蚊子在身边飞舞。

  记者发现,这栋楼房没有安装任何消防设施,只有一处楼梯,没有应急通道。楼梯只有一米多宽,没有护栏,两个人并排走都很困难。郑女士说:“这房子是刚翻建的,在这一带条件算是好的。租房的人比较多,现在只有三楼、四楼各剩一间。要想租好点的房间,得提前两三天预订。”

  相较于郑女士的房子,边上几家“日租房”的条件更差。记者发现,在一些“日租房”内,洗漱用品都不是一次性的,床单拍一下全是灰尘,木板床坐上去就“吱吱呀呀”直响。

  暗访中,一名“日租房”老板告诉记者,其客源中有八成与大学生相关,其中,情侣同居的占七成,应考复习的占一成,外地同学来访暂住的占一成,家长暂住的占一成。此外,客源中还有一些社会人员。

  据记者了解,不止在福州,我省其他地方高校附近也有不少“日租房”,而且有些“日租房”的经营者竟是在校或刚毕业的大学生。

  地处武夷山市的武夷学院,校外学生街“新天地”里有很多“日租房”,大部分是由该校学生经营。这些学生先从房东处将部分楼层或整栋民房包租下来,然后添置基本设施,再对外出租。武夷学院毕业生小陈在“新天地”经营“日租房”已有两年多,他告诉记者,这儿接近学校,又靠近旅游景点,相较于收费较高的宾馆,每天百元的“日租房”经常供不应求。

  擅自经营“日租房”违法,入住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没有保障

  记者调查发现,福州高校周边的“日租房”多数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在对居住人员的管理上,除极少数经营者会要求居住者进行登记外,一般都不会询问,也无需居住者出示身份证。对此,相关部门表示,擅自经营“日租房”违法,这类“日租房”存在不少安全隐患。

  闽侯县工商局称,经营“日租房”必须到工商部门登记,还需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和“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如无,则属非法经营。

  福州警方表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如果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取缔,并对违法经营者处以拘留、罚款;若非法经营获利达到一定数额,还将根据刑法依法追究经营者的刑事责任。据介绍,仓山警方曾对非法经营“日租房”的行为进行集中打击,2012年3月至8月,查获21家非法经营的“日租房”,抓获涉嫌违法犯罪人员53人。

  仓山警方相关部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非法经营的“日租房”存在不小隐患,建议学生入住时慎重考虑。

  其一,许多“日租房”经营者只为追求经济利益,忽略了治安问题,入住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没有保障。这类“日租房”很可能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藏身之处,成为滋生“黄赌毒”的温床。比如,前不久天津市南开区警方在某大学附近对“日租房”进行清查,行动中缴获毒品15.2克,收缴枪支5支,抓获涉毒、涉枪人员19人。此外,“日租房”同一把钥匙在许多人手中传来传去,容易引发盗窃案件。

  其二,“日租房”楼房的原有格局被不合理分割,大多未经消防审验,存在极大的建筑安全隐患和消防隐患。

  除了上述安全问题,高校周边“日租房”的大量涌现对学生正常学习和健康生活带来不小负面影响。

  福建师范大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老师指出,一些学生长期入住“日租房”,导致上网成瘾,荒废了学业;“日租房”助长了一些大学生的婚前性行为,对于学生生理安全也是一种威胁。

  对于学生入住“日租房”的行为,校方是否加强管理了呢?连日来,记者致电省内一些高校,除了少数学校表示已有较完善的规章制度进行约束,大多对此保持沉默。

  福建农林大学学生管理科郑科长说,该校住宿管理比较严格,一般要通过学生申请、家长签字、辅导员同意后学生才能住到校外。厦门大学学生公寓办洪老师说,校方经常安排辅导员和学生干部“巡楼”,督促住宿学生按时回宿舍,若某学生出现3次以上晚上11点之后回宿舍,辅导员就会找其谈话。

  亟待法律界定“日租房”性质,当下加强监管须多管齐下

  高校周边非法经营的“日租房”不断涌现,为何这一现象得不到有效遏制?

  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蔡思斌律师认为,不少地方对于“日租房”的性质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界定,给管理造成一定难度。若视为普通房屋租赁行为,根据合同法,该租赁行为既可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方式;若视为经营行为,其经营方式例如要求居住者办理登记手续等就要遵守《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场所内消防、防盗设施等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蔡思斌指出,《江苏省特种行业治安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对“日租房”参照旅馆业进行管理。目前我省尚未明确“日租房”的性质和管理办法,因此当务之急是出台相关法律。

  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丁兆增建议,除了加强相关立法,对“日租房”的管理在“疏”不在“堵”,“如果从适应市场需求考虑,可适当降低‘日租房’的经营门槛,同时加强规范管理,比如建立身份审核制度、规定基本卫生标准、要求设置基本消防设施等”。

  丁兆增认为,在当前相关法规不健全的情况下,高校周边的社区居委会以及社区民警应加强巡查工作,将“日租房”管理纳入工作范畴,以确保入住学生的安全;尽管各个高校都有住宿管理规定,但在执行中往往有所疏漏,因此学校应加强教育宣传,让学生充分认识“日租房”的安全隐患,辅导员对经常留宿校外的学生应予以密切关注;此外,学生家长如发现子女长期留宿校外,应及时与学校沟通。

  厦门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陈福平老师认为,主要是大学生情侣的需求催生了“日租房”,因此管理和规范也要从源头入手,提高大学生的自律意识,优化学校周边旅馆布局,亦不可或缺。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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