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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经济困难大学生可以申请“借钱”

2013年07月26日 16:18 来源:合肥晚报 参与互动(0)

  2013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启动,将最高为贫寒大学生提供6000元助学贷款。

  最高可申请6000元贷款

  “本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信用贷款”,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高校新生或在校生均可申请。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指的是:城镇低保户或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残疾人家庭子女;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非农户口家庭;遭遇严重灾害造成经济困难的家庭;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等。

  每生每学年申请的贷款为1000-6000元之间,贷款主要用于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但最长不超过14年,最短不低于6年。借款学生(包括学制超过4年或继续攻读研究生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的)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当年9月1日起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

  有问题可打63505200咨询

  学生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网址:https:// sls.cdb.com.cn),提交贷款申请。

  首次申贷学生持借款申请表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确认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加盖公章;现场受理时间预计为8月1日至9月15日,如果学生想咨询合肥市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贷款的相关事项,可拨打合肥市教育局电话63505200详细了解。国家开发银行也开通了助学贷款95593呼叫中心,如有问题可以拨打该电话。

  同一学年度,已经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或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已经获得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不能再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发放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余满 婷婷 本报星级记者 魏永)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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