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低保毕业生可领一次性求职补贴1000元
从今年起,河南省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将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允许全国其他省份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将其纳入当地免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实施范围……促进大学生就业,我省最新出台众多高“含金量”举措。
记者昨日获悉,省政府办公厅新近下发《关于做好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多举措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中小企业招用毕业生可享优惠
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将享受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的同等待遇。
中小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也将享有诸多优惠:对劳动密集型或小型微型企业招用一定数量高校毕业生的,将按规定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将优先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商贸型、服务型企业和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以及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微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将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引导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尤其要鼓励高校毕业生创办国家和各地优先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智力密集型企业,支持通过网络创业带动就业。”《实施意见》提出,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将按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将建大学生创业项目库
高校毕业生想创业,将由政府部门助您“一臂之力”。我省提出,将建立大学生创业项目库,为高校毕业生提供项目展示平台和创业项目信息,每开发征集发布一个创业项目给予2000元补贴。
同时,我省将加强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就业创业实训基地建设,并给予一定的建设补助和孵化服务补贴,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费、卫生费、房租费、水电费,3年内按季以每月不超过实际费用的50%给予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0000元。对在基地内创办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将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和创业扶持。对参加创业培训的高校毕业生,将根据其获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情况,按规定给予创业培训补贴。从2013年起,将创业培训补贴政策期限从目前的毕业年度调整为毕业学年(即从毕业前一年7月1日起的12个月)。
为2万毕业生提供见习岗位
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将进一步完善。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和高校毕业生情况,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长效机制,鼓励和扶持一批规模较大,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事业单位作为就业见习单位或青年就业见习基地,每年为2万名有见习需求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机会。
为强化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从2013年起,将允许全国其他省份高校毕业生在我省进行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并将其纳入当地免费公共就业人才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实施范围。
低保毕业生可领求职补贴
对于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我省就业帮扶力度进一步加大。省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将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纳入各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重点帮扶范围,建立专门台账,实行“一对一”职业指导,促进其尽快就业。
值得一提的是,从今年起,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将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记者 李娜 实习生 张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