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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要求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不按期达标将问责

2013年08月21日 14:26 来源:大江网 参与互动(0)

  8月20日,记者获悉,日前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我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根据此办法,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重点为县域内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评估和对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

  对为争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不能按期达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求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并进行问责。凡经评估认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在接受每年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和定期复查的过程中,如连续三年(非常情况除外)出现滑坡,达不到评估要求的,将按程序报教育部撤销其相应的称号。(江南都市报 记者陈艳伟)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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