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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下34万天价“助学费” 孩子却没能考上理想大学

2013年08月23日 10:19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女孩小红两年前参加高考,家长希望她能够考个好学校,经人介绍认识了从事美术专业高考强化培训的冷老师。

  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冷老师在协议里保证,通过助学帮助小红考取中国美术学院,家长支付费用为30万元。计划赶不上变化。两年里,小红文化课都没通过,与中国美院和其他重点大学都无缘。

  家长于是将冷老师告到法院,要求对方退还30万元“助学费”。

  昨天上午,官司在杭州滨江区法院公开审理。原告全权委托律师处理,被告则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缺席审判)。

  为考取艺术类院校,考生耗巨资进行前期培训,艺考经济早已愈演愈烈,但像小红这样的官司很少听闻。官司背后也告诉我们,培训有风险,家长须谨慎。

  案件回放

  30万“助学协议”

  代理原告周先生出庭的律师说,小红是周先生的侄女。双方签订“助学协议”的时间是2010年9月1日。甲方是周先生,乙方为冷老师。协议主要内容大致为:

  为帮助小红同学在2011年考取中国美术学院,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收取甲方费用后,乙方为甲方开始实施助学方案,费用总计人民币30万元。如小红同学只是考取中国美术学院之外的其他重点大学(“211”或“985”大学为主),甲方付给乙方的总费用需要重新协商(以补充协议为准)。

  一、乙方帮助甲方获得中国美术学院专业录取通知书,以及达到中国美术学院文化录取线成绩;

  二、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预想不到的结果,可能会导致甲方有一定的经济损失,此范围乙方经甲方说明后,会将甲方的经济损失控制在人民币4万元左右(助学准备的前期开支),如此助学事项不能进行(即小红同学不能考取中国美术学院或“211”、“985”大学),乙方则需将剩余的钱款全部退还甲方;

  三、乙方在帮助甲方过程中,因甲方单方面造成此次助学事项不能进行或退学,乙方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四、甲方按期付款。

  根据原告一方提供的证据,周先生在2010年9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之间分三次将34万元打给冷老师。

  小红2011年未能考上如意大学后,周先生与冷老师于2011年7月25日又签订了一份补充协议,内容如下:

  由于乙方的各种原因,造成小红2011年未能录取到中国美术学院本科,按协议规定,乙方应退还甲方人民币26万元整,但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甲乙双方现补充协议如下:

  一、甲方愿意再给乙方一年时间为小红实施助学准备,现允许乙方暂缓给甲方退款;

  二、2012年9月1日前,小红考取中国美术学院本科并拿到本科录取通知书,乙方不用退还26万元,这笔钱将转化为对乙方的奖励,甲方还将追加15万元奖励款给乙方;

  三、2012年9月1日前,小红未能录取到中国美术学院本科(以录取)通知书为准,乙方则无条件退还26万元整,且必须在2012年10月1日前将全部退款汇入甲方指定账户。

  法庭上,原告一方出示了转账凭证三份,证明原告转给被告34万元的事实。助学协议一份,证明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乙方愿意帮助案外人获得中国美院的录取通知书。补充协议一份,证明案外人未能取得录取通知书,愿意再给被告一次机会,但最终没有达成入学目的。

  法庭对话

  原告方一问三不知

  昨天的庭审现场,原告被告均未现身。原告全权委托律师处理,被告则拒不到庭。法官跟原告代理律师的对话,也颇为耐人寻味。

  法官:原、被告之间是什么关系?

  原代(即原告代理律师,以下相同):朋友关系。

  法官:被告的身份是什么?

  原代:培训机构的老师。

  法官:原告与被告是怎么认识的?

  原代:是通过一个叫刘XX的老师介绍认识的。

  法官:刘老师是谁?

  原代:她是另外一个小孩的辅导老师。

  法官:原告与小红是什么关系?

  原代:小红是原告的侄女。

  法官:小红最终有无拿到中国美院的入学通知书?

  原代:没有。

  法官:现在小红在哪个学校就读?

  原代:上大学了,具体哪个大学我不是很清楚。

  法官:被告助学的内容是什么?

  原代:经过培训得到中国美术学院的入学通知书。

  法官:被告是通过其个人还是培训机构,使案外人得到入学通知书?

  原代:具体怎么操作我们也不清楚。

  法官:被告助学的条件是什么?

  原代:主要是通过培训两方面:专业成绩和文化课。

  法官:你方是否清楚,被告与中国美院是什么关系?

  原代:我们不清楚。

  法官:助学持续了多久?

  原代:具体我不清楚。

  法官:被告助学的地点?

  原代:我不是很清楚。

  案件追踪

  双方最后达成调解

  鉴于原告律师可能隐瞒很多实情,在中途休庭时,法官提出,鉴于本案可能存在虚假诉讼,将考虑与公安机关接洽,移交警方处理。原告律师则表示,他们没有虚假诉讼,也没有考虑向警方报案,因为互相之间都是朋友。

  在原告方陈述最后意见后,法官表示将择日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

  不过到中午,法院通报说,双方达成调解,冷老师同意退还26万元培训费。

  昨晚,冷老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双方对簿公堂是因为沟通出了问题,存在误会。冷老师说,小红专业成绩不错,但文化课跟不上,家长通过朋友找到他参加美术专业考前强化培训,并且说钱不是问题。

  冷老师说,强化培训是“一对一”的教学模式,类似于家教,他还给小红找了几个最好的老师,无奈小红在高考过程中文化课拖了后腿。

  根据冷老师的说法,他从事美术专业考前强化培训行业多年,口碑一直很好,以往从没有出现与家长打官司的情况。(通讯员 俞倪超杰 记者 陈洋根)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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