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通报6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
上周,教育部通报了上半年6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查处情况。上半年,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办公室共收到教育乱收费问题信访举报554件。
教育部要求,把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教辅材料散滥、补课乱收费、高校“点招”等问题作为治理工作重点,主动跟进,重点查办,从严处理;对问题易发多发地区紧盯不放,加强督办。
>>6起乱收费案件
1.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渔沙坦小学违规收取捐资助学款。
该小学对2013年入学的44名农民工子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共计176万元。
2.贵州省黔西南州普安县白沙中学虚报学生人数套取公用经费、挪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
该中学虚报在校学生人数43人,套取公用经费2.9885万元。2008B2009学年,该校挪用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6.7353万元。
3.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三条巷小学将学生餐费变成教师福利。
该小学将食堂承包给餐饮公司,公司给全体教师提供免费午餐,向值班教师发放值班劳务费,向校领导发放巡视费,向总务主任发放管理费,费用约占学生每月伙食费的15%。
4.湖南省株洲市外国语
学校提前招生、未经批准招收特长生、收取与入学挂钩费用。
该学校于2012年12月12日违规在学校网站上提前发布招生信息以及报名志愿填报系统。截至2013年1月底已提前招收26人,其中有21人一次性缴纳建校费4500元、学费200元。
5.河南省三门峡市第
一高级中学补课乱收费。
该中学自2012年9月起,利用早自习、晚自习和周末时间组织该校三个年级学生补课,共计收费68.1627万元。
6.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第二实验小学收取建校赞助费。
该小学2013年上半年对17名外地学生收取建校赞助费,共计2.14万元。(记者郭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