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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21岁父亲为救昏迷幼子抢银行 19岁母亲偷偷跑掉(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9月18日 08:49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即使在警察赶到后,陈明灿还是带着哭腔重复“我抢劫呀”、“我就是需要钱啊”

  陈明灿坐在椅子上张望了一下,银行大厅里站着一个保安,一男一女在取钱,还有一个抱小孩的女人在等待。他打算等这几个人出来后再去抢。他站起来走到银行外面,抽了根烟,然后从车座底下拿出菜刀和扳手,再次走进银行。

  “你干什么呀?”保安李明辉看见他,走了过去。

  “我抢劫呀!”陈明灿用菜刀敲了敲柜台的玻璃。“我要砸了呀!我要砸了呀!”他挥着菜刀说。

  40岁的李明辉第一次遇到抢银行这种事,他心里挺紧张,但看着眼前这个小伙子长得瘦弱,年纪又不大,似乎没有太大危险,便站在一旁劝说,试图拖延时间。

  “你有什么困难我们帮你啊。”

  “你别骗我,你别骗我。”陈明灿焦躁地走了两步,然后带着哭腔说:“你帮不了我。我要钱用,我要钱,我就是要钱。”

  “你需要多少钱?我给你。里面是国家的钱,怎么好拿?”监控录像中的李明辉看上去很淡定,还提了提裤子。

  “我就要国家的钱,我不要你们的钱。”

  即使在警察赶到后,陈明灿还是带着哭腔重复“我抢劫呀”、“我就是需要钱啊”这两句话。被带走时,他把菜刀和扳手放在银行柜台外的座椅上。

  不管是在银行行长还是法院法官的印象中,海宁至少有十多年没有发生过银行抢劫案了。这个有点特殊的劫匪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海宁市人民法院法官苏琴梅说,按照《刑法》相关规定,抢劫银行要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但陈明灿的主观动机是因为儿子生病缺钱,而且犯罪未遂,没有造成银行财产和人员的伤害,又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在量刑上减轻、从轻。

  8月底,海宁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陈明灿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那时,他已经两个多月没见到小宪扬了,不知道儿子是死是活。嘉兴电视台的记者通过起诉书上的地址,找到陈明灿家的出租屋。

  小宪扬躺在床上,他依然没有醒过来,但还活着。这让前去采访的记者很惊喜。

  “让他坚持住,好好地活。”看到记者手机上的照片,陈明灿又哭了。

  抢银行没有改变小宪扬的境遇。实际上,陈明灿被警察带走5天后,孩子就出院了,当时鼻子里还插着两根长长的管子。房东怕人死在自家屋里晦气,不让他们回来,陈文才只能带着老伴和孙子,搬进村里给临终老人准备的房子。

  那间破败的出租屋潮湿、地气重,唯一的床铺底下垫着砖头。陈文才让孙子睡在床上,自己和老伴打地铺,夜里翻身时膝盖贴住冰冷的水泥地板,“疼得要死”。后来,他去工地上打了几天工,到城里买了张儿童床。

  儿子抢银行,儿媳跑了,陈文才不好意思和邻居说自己家的事。孙子一直没醒过来,还要定期去医院换管子,他心里冒火,索性全拔掉,“你要死就死!”

  没想到的是,小宪扬不仅没有死,居然还能吃东西了。“给他一点爽歪歪,还能喝哎!”陈文才回忆,“又过了一个礼拜,他奶奶给他八宝粥,他也喝得下去!从那时起我就买有甜味儿的给他吃。这两天他哭得厉害的时候,我说‘不要哭不要哭,娃哈哈来了’,他就不哭了。”说到这里,陈文才黝黑的脸上终于露出了点笑容。

  陈明灿被宣判那一天,电视台记者在出租屋里找到陈文才,问他知不知道儿子判刑了。他蹲着,低头半天没吭声,最后说了句:“他是为了儿子,我也是为了儿子。”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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