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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一大学设“学习包厢” 评论称涉嫌身份歧视

2013年09月27日 09:49 来源:辽宁日报 参与互动(0)

  有媒体近日报道称,吉林农业大学图书馆设“学习包厢”,学生每年支付800元的租金,就能得到完全属于自己的学习位置,且吉林省内多所大学图书馆都设有这样的“包厢”。有学校表示,教育部等多部门曾经为规范高校教育收费管理制订若干规定,其中规定研究生学习间使用费为每月50至80元。

  据了解,“学习包厢”很抢手,僧多粥少。高校办学,与时俱进,在政策允许范围之内搞一点创收,无可厚非,但前提是,创收要合情合理,更要合法。

  校方引用的规定中,有一项确实是 “研究生学习间使用费”的收费项目。但是,其一,它并没有明确“研究生学习间”就等于是图书馆的“学习包厢”。其二,既是“研究生学习间”,使用对象就应是研究生,而现在的“学习包厢”,谁出钱都可以“买”。这种情况显然不属于政策许可范围之内的。

  退一步讲,即便真能找一个比较有“说服力”的政策依据,这种政策本身其实也站不住脚。图书馆和教室、宿舍等一样,都是学校最基本的教育教学资源,既然学生缴纳了不菲的学费,就应当享有使用学校教育教学资源的权利。以收费包厢的形式再行出租,对租赁者而言,有重复收费之嫌,增加了额外负担。对于学生而言,使用学校公共设施的费用其实都包含在学费里了,再行收费,就是对他们自身权益的损害。

  而且,搞人为的收费座位,用收费将学生分成三六九等,也涉嫌对学生实施身份歧视。对那些家境一般租不起“学习包厢”的学生来说,被人为排除在了优良的学习环境之外,这在一个大学是难以想像的,它既不合理合法,又会影响人际关系,有悖社会和谐。

  大学尤其是公立大学不是银行、酒店等营利性企业,大学里根本就不该有VIP服务和包厢。教室资源再怎么紧张,学校应当通过新增教室,以及合理调配资源来缓解。当高校舍本逐利,为创收而大搞功利主义、拜金主义,却不能将教育者的爱心,公平地给予每一个学生时,学生对教育的敬畏感,将逐步削弱甚至丧失;教育者以及教育事业的崇高和神圣,会在学生心中被消解。这种现实情况与教育理念完全背道而驰。(张健)

【编辑:白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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