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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索学生钱财 浙江三男子校园寻衅滋事被判刑

2013年09月27日 10:50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浙江天台3名“90后”男子采用言语威胁等方式,向在校中学生强行索要钱财。9月25日,天台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以寻衅滋事罪追究3人刑事责任,一审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6至8个月。

  2012年9月,新学期伊始。刚上初一的潘某刚出校门,就被3个年轻人围住。其中一个矮个子要挟他“把身上的钱拿出来”。潘某后退一步,称自己没钱。

  “老实一点,不要等我们搜身,不然搜到一元钱就打一耳光,以后还要见一次打一次。”面对威胁,潘某只得乖乖地把自己身上的30元钱交给了矮个子。

  据调查,3人均为“90后”,其中个子最矮的王起委来自天台街头镇,向学生要钱这个主意就是他提出来的。另外两人分别是来自平桥镇的陈伟俊和龙溪乡的陈轮。

  “学生胆子小,好欺负,跟他们要钱很容易。”王起委在庭审时交代,“暑假的时候,我就曾经跟着别人在网吧里向学生要过钱。要的次数多了,我就跟学生们说收他们做‘小弟’,说以后再学校里有什么事情就可以找我们帮忙,学生一般都会乖乖地把钱给我们。”

  经审理查明,3人在该中学门口用同样的方法向学生潘某、庞某、蒋某等强行索要钱财数十次,金额从十几元到百元不等,拿到的钱不是吃喝一空,就是挥霍在网吧里。

  最终,法院以寻衅滋事罪,一审判处王起委有期徒刑6个月,陈伟俊有期徒刑8个月,陈轮有期徒刑7个月。(记者王俊禄)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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