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 区县须配专职教研员
2013年10月21日 16:35 来源:陕西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为了全面推进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的开展,近日,西安市教育局出台了《西安市艺术教育示范学校评估细则与管理办法》。
办法中明确,艺术教育示范学校应能够对本区县学校艺术教育发展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带动本区县、大学区学校提升艺术教育工作的水平,促进广大师生提高文化艺术素养,丰富群众社会文化生活。
大学区学区长学校在注重提高成员学校的教学和管理水平的同时,注重成员学校的艺术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定期开展大学区内艺术交流展示活动,并指导学区内成员学校积极参加省、市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的创建工作。
各区县须配备音乐、美术学科专职教研员,中小学配备艺术教育管理专职干部。艺术教育专用教室的分类个数达到规定标准(指专用音乐教室、舞蹈排练室;专用美术教室、美术活动室),艺术教育的设施、设备、器材均达到国家一级一类标准,并有健全的管理制度,使用效果好。开足开齐学段所要求音乐、美术课程。每年定期举办校园艺术节,各种艺术活动社团不少于8个。
西安市将对艺术示范校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经获得“市级艺术教育示范学校”称号的学校,将进行定期复查,符合条件的将继续保持称号,不符合条件的将予以撤销。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