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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不让学生“小饭桌”成为监管死角

2013年10月28日 10:57 来源:湖北日报 参与互动(0)

  “30平方米的房间,每天接待几十个学生,不知道孩子们吃得是不是干净卫生。”

  7月,省食药局11名局领导分别带队到17个市州开展调研,同时该局向全省广大干部群众发放征求意见函,在其征求到的400余条意见和建议中,“小饭桌”问题引起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关注。

  近年来,在各地城区中小学周边,出现了很多“作坊式”的学生餐馆,俗称“小饭桌”,中午无法接孩子回家的家长们委托其照顾孩子,每月支付一定费用。小饭桌经营规模小,多数没有办理相关许可证,有的设在居民楼内,成为监管的“死角”。

  “‘小饭桌’,涉及孩子的大安全;群众的呼声就是监管服务的方向。”省食药局局长李昌海介绍,上月9日,省食药局专门在宜昌市召开食品消费监管现场推进会,针对“小饭桌”制定整改和规范方案,推广落实宜昌经验。

  宜昌市食品安全办公室联合工商、质监、城管、农业、药监、教育、公安等部门将“小饭桌”纳入统一监管体系,对“小饭桌”下达监督意见书,组织“小饭桌”业主参加统一培训、体检。完成整改并符合条件的“小饭桌”,可按程序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基本卫生条件合格通知书》、《营业执照》;对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或者拒不申报的,一律取缔。

  与此同时,省食药局在全省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校园周边餐饮业,检查学校食堂4730个,校园周边餐饮店11754个。

  如何从源头上解决“小饭桌”问题?省食药局食品消费处处长王宏整告诉记者,下一步,我省将针对餐饮服务单位租赁经营的现象,探索研究市场管理者、房屋产权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出租房屋必须符合餐饮经营的硬件条件,房东和租户要共同承担食品安全的连带责任。”王宏整介绍,目前,此类措施在江汉区已开始试点。(记者 周呈思)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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