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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呼吁制定《教师公约》守住师德底线

2013年10月30日 16:35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在中国伦理学会和教育部教师工作司的指导下,中国教育伦理学会近日在沪成立,并在上海师范大学举行“核心价值、教育伦理与师德建设”研讨会。会上,有专家发出呼吁———尽快制定规范教师工作行为的《全国教师公约》,禁止教师对学生性骚扰,禁止接受可导致影响专业判断的酬金、礼物或其他利益,禁止泄露学生个人和家庭资料。

  教育伦理有新课题

  北京师范大学课程与教学研究院院长王本陆说,教育伦理学是中国教育与国际接轨并不断追求公平公正所催生的新课题。“在教育领域中,学生及其家长是最终的消费者,同时又处于相对的弱势,而教育机构作为教育服务的提供者,具有专业优势和强大的网络优势,这种不对称地位很容易导致各种伦理问题的产生,如教育欺诈、教育垄断、教育歧视等。”王本陆还说,教育的信息化程度越高,对教育伦理的要求也会越多。比如,教育信息化设施的使用,能否避免诸如电磁辐射、光污染、视力损害等伤及个人身体健康的情况;能否避免学生网络成瘾和社交障碍;还有,教育信息化的广泛使用,给教师带来的究竟是职业乐趣还是职业压力。

  而在南京师范大学教授钱焕琦看来,学生的升学、求知、娱乐、就业、得到信任和赞扬、培养个性特长、身体健康、心情愉悦等要求,都应得到必要的满足。

  职业动机不容忽视

  “随着我国教育的重心从‘以教师为中心’向‘以学生为中心’转移,教师的职业动机与道德状况,必然会成为教育伦理学所不可忽视的重要研究课题。”上海师范大学副教授潘文岚说,当前我国教师队伍出现了职业动机个性化、多元化、功利化倾向。虽然每个教师的职业动机各式各样,但从总体上看,工作性质稳定、工作环境良好、有带薪的寒暑假、比较受人尊敬等,均是教师职业动机的应有内涵。但是,我国社会大众会自然而然地把教师职业定义为比较适合女性的工作,这从教育伦理上来看也是十分值得商榷的。潘文岚说:“据今年9月的最新统计,我国学前教育女性从业者达97.97%,初中达59.50%,高中达48.63%,大学达47.28%。然而,过多的女性从事教师职业对学生并非利好,会使得男生在成长过程中出现某种困顿和不适合。”

  自我约定行业操守

  与会专家们普遍的看法是,当下我国教师队伍不时发生的诸如侵犯学生权益甚至出现性侵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范跑跑”行为、不正当的师生恋行为,大学里的学术腐败、教师权利寻租等,都反映出教师守住伦理底线的必要性。潘文岚说,教育部虽然已经制定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经历了四次修订,但从条文来看仍具有形式化和空洞化的倾向,也不能涵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学前教育、业余教育,而且,国家行政部门并不能规定行业内部的规范标准,教师行业内部的行为操守,应由教师群体进行自我约定。

  在比较了美国、德国等教育发达国家的成功做法后,西安理工大学副教授沈璿提出,应尽快制定出台《全国教师公约》,内容包括教师的责任心、专业意识、违约制裁等职业伦理的基本要求,它还是对法律和行政规范的必要补充与完善。(记者 王蔚)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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