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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准妈妈欲办准生证 被告之已生育一男一女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1月06日 08:09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高小姐2008年大学毕业,却被居委会告知2007年已登记结婚

  高小姐怀孕3个多月,正要办准生证,却被居委会告知:早在2007年她已经登记结婚,且生育一男一女。她感到既可气又可笑。经核实,是同名登记错误导致这样的“乌龙”事件。

  怪事 她6年前就登记结婚了?

  “2007年我还在成都上大学,从没到过厦门,怎么会在厦门和别人登记结婚并有小孩呢?”前天,高小姐愤怒地说。

  高小姐今年刚结婚,已经怀孕3个多月,准备办准生证。本月1日上午,老公去她的户口所在地——塔埔社区居委会开证明。

  没想到,居委会工作人员却告知:高小姐已经于2007年结婚,并育有一男一女,因此无法开准生证明。高小姐的老公并不相信,就问工作人员会不会是同名同姓的,后来对照了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是一致的!他还了解到,这位“高小姐”是在同安新民镇四口圳登记已婚的。

  对这样莫须有的信息,高小姐很纳闷。据了解,高小姐今年28岁,祖籍三明大田县,2004年在四川成都上大学,2008年毕业后才到厦门。“出了这样的事,我得感谢老公很相信我,要是发生在别人身上,说不定就要闹离婚。”高小姐说。不过,她也感到害怕,若是在老家当地办理这些手续,此事传了出去,她都不敢想象怎么做人。

  4日上午,夫妻俩来到了新民镇计生办反映此事,工作人员表示会进行核实处理。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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