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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规定小学一至三年级不得留书面家庭作业

2013年11月06日 10:31 来源:贵阳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联合出台《关于印发深入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其中规定小学一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至六年级学生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控制在1小时以内,保证学生在校园内每天锻炼1小时。

  为推进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校际差距、区域差距,《意见》从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优质教育资源整合共享、教师队伍建设、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等六大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根据《意见》,到2015年,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85%,到2020年,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所有县(市、区、特区)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本报记者 胡颖)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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