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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禁售碳酸饮料不妨一试

2013年11月06日 11:31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北京市教委下发通知,明确规定中小学不得出售碳酸饮料等不利于健康的食品饮料。通知中还规定,除寄宿制学校外,中小学原则上不得在校内开办小卖部。此事引发社会热议。(11月5日《人民日报》)

  有人认为,学生有消费的需要和自主选择的权利;还有人对一纸文书能否管住中小学生的嘴表示怀疑。而笔者认为,一来该通知仅仅是规定学校内不得出售碳酸饮料,并未限制学生的自主选择权;二来,学校虽然无权也无义务管住“中小学生的嘴”,但在引导学生培养更健康的饮食习惯上理应负有责任。

  中小学生是未成年人,过量饮用碳酸饮料带来的危害与成人相比更为明显。有研究表明,碳酸饮料不仅容易引起骨质疏松、蛀牙、肥胖等疾病,而且儿童喝碳酸饮料越多,越容易出现攻击性强、注意力分散及不合群等问题。中小学校禁售碳酸饮料,起码能够让更多中小学生暂时离开不健康的饮食习惯,拥有更强健的体魄。

  其实,不光校园内,对学校周边的商店也应该有一些约束机制。前不久有报道,昆明一些小学附近的小店出售一种名叫“魔爽烟”的果粉类零食,需要用鼻子吸食,就像吸毒一样,让人心惊。遗憾的是,目前类似情况即便被发现,学校和家长最多也只能劝诫孩子不要购买。那么,先从校园内抓起,禁售碳酸饮料,倡导健康饮食,试试又何妨?(吴云青)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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