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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资助学生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2013年11月08日 13:09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淄博市教育主管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学生资助工作公示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受助项目、条件、程序、标准、范围、受助学生名单等相关内容,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公示制度适用范围、公示形式、公示内容、公示程序。《通知》要求助前公示制度。要求学校在发放各类助学金前,要按市里统一格式对符合条件或按规定评审出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后,上报上级主管部门。《通知》要求助后公示制度。市、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通过学生资助信息管理平台生成的所辖学校(幼儿园)受助学生公示名单,在教育局或学生资助网站上进行网络公示。

  《通知》为推动资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进一步完善了学生资助工作监督管理措施,增加了学生资助工作透明度,推动了各项资助政策的有效落实。(记者 谭文佳)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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